时间:2022-12-06 16:47:15来源:法律常识
4月15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遭遇金融消费纠纷,如何维权?委托理财,结果血本无归,该怎么办?买到“踩雷”基金,又该如何是好?到银行存款变成买理财产品,能否索赔?进行金融消费时,你有没有享受到足够的知情权……
如果你遇到这些金融消费有关的法律问题,明天(周四)上午10:30-11:30,可以找导报“律师来了”,拨打热线电话0592-2960996,我们帮你释疑解惑。
与享受“三包”的普通消费产品相比,金融领域多数财富管理产品售前、售中、售后的责任界定问题一直饱受金融消费者诟病。多数金融产品不仅无法享受到“打折”优惠、“退换货”等待遇,就连基金“踩雷”违约债券、信托遇到股票停牌、网贷平台跑路等问题,也几乎完全由投资者独自承担损失。
不久前,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征求意见稿)》指出,关于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纠纷案件的审理,发行人、销售者以及服务提供者(简称卖方机构)对金融消费者负有适当性义务,卖方机构未尽适当性义务导致金融消费者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这是监管部门首次对违反“投资者适当性义务”的责任明确定性,即发行人、销售人共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未来将对金融投资者购买产品、维护权益产生重要影响,有利于金融消费者维权。
最近,导报“律师来了”栏目热线也接到了很多读者关于金融消费纠纷问题的咨询,比如,没有开过的信用卡被收了年费,能讨回吗;网贷遭遇“爆雷”,如何维权;上市公司违规造成股民亏损,怎么维权;金融消费者有哪些权益,等等。
如何化解这些金融消费纠纷?明天上午,导报“律师来了”法律团队将开通咨询热线,以金融消费为主题,为读者解答相关的热点、难点问题。本栏目除了为读者提供热线咨询和微信在线咨询外,还将针对部分读者提供现场咨询,律师面对面释疑解惑。需要现场咨询的读者,可以扫描微信二维码或搜索并关注微信号“xml-sll”预约进行现场咨询。
本期掌线律师
林敏辉:自贸区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厦门市律师协会监事,福建自晖律师事务所主任,从事律师工作十余年,成功代理过多起争议标的额大、具有较大影响的诉讼案件,具有非常丰富扎实的办案经验,擅长处理消费纠纷、金融、房地产及重大、疑难民商事案件,同时担任数十家企业常年法律顾问和多家金融机构法律顾问。
◆林敏辉
傅振中:厦门大学法学博士、闽南师范大学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讲师、美国埃默里大学(EmoryUniversity)访问学者,福建自晖律师事务所律师(兼职),中国立法学研究会理事,漳州市人民政府法律人才库成员,先后参与或主持多项国家社科基金、司法部、省、市课题。
◆傅振中
黄健雄: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福建联合信实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兼职),厦门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泉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厦门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泉州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
◆黄健雄
陈奇斌:福建典格律师事务所律师,热心公益,倾心维权,常年为广大网民提供法律咨询,擅长处理金融消费纠纷、各类民商事和刑事案件。
◆陈奇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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