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6 18:20:35来源:法律常识
王先生是一名医生,在当地有名的医院上班,工资收入较高。王先生妻子李女士在一家大型外企担任高管,工作压力较大。在李女士晋升的关键时期,李女士发现自己怀孕了,在事业晋升的关键时间怀孕,李女士十分苦恼,经过思虑再三,李女士瞒着王先生和其他家人,在闺蜜的陪伴下偷偷去一家医院做了流产。
恰巧,给李女士做流产手术的大夫和王先生认识,于是把这事告诉了王先生,王先生知道后勃然大怒。抛开王先生及双方父母对孩子的期待不说,但就李女士不和家人商量瞒着家人偷偷去流产这事,王先生觉得李女士冷酷无情,王先生觉得李女士偷偷擅自流产给自己造成了重大伤害,于是王先生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并要求李女士赔偿自己的精神损失。
法院受理案件后,判决准许王先生和李女士离婚,但并没有支持王先生要求李女士进行赔偿的诉讼请求。也就是说,妻子擅自流产,离婚时老公不能要求损害赔偿。
为什么法院不支持王先生要求李女士赔偿的诉讼请求呢?因为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三条规定:“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双方因是否生育发生纠纷,致使感情确已破裂,一方请求离婚的,人民法院经调解无效,应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三款第五项的规定处理。”所以,法院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只是判决准许离婚,并没有支持王先生要求李女士赔偿的请求。
当今社会工作压力大,处于工作职位晋升等原因,一些女士在某些时间段不想因为生孩子而耽误事业,这也是可以理解的。所以,是否生孩子以及何时生孩子,夫妻双方一定要提前沟通协商一致,以免造成不可挽回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