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6 19:49:02来源:法律常识
德国剧作家、诗人、思想家歌德说:“我能确保正直,却不能保证没有偏见。”前两年,一部名为《十二公民》的法律题材电影反映出十二名普通公民在一场模拟庭审中,在面对刑事案件时,如何通过争辩由傲慢、情绪和偏见,转换成理智、克制和反思的故事。事实上,在面对看上去“罪大恶极”的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普通人很难保持理性和公正。那么,为了保证审判的公正,以及给予犯罪嫌疑人申辩的机会,刑事案件律师就变得至关重要。
广东卓凡(仲恺)律师事务所余安平律师是一名从业十年的刑事辩护律师,翻阅他独立执业十年来的辩护履历,在其辩护下减轻罪行,乃至免于刑罚的当事人所涉嫌的罪行,涵盖制毒贩毒、敲诈勒索、诈骗撞骗、制售假冒伪劣、假冒注册商标、贪污受贿,乃至杀人强奸等,普通人看来“罄竹难书”的累累“罪行”都是他的辩护经历。
普法以史为鉴
给予申辩的机会是正义的实现形式
作为一名律师,参加普法讲座是余安平每年必不可少的“功课”。成为律师前,余安平在湖北黄冈中学担任历史老师,这段经历让他对讲坛上传道授业并不陌生。一次在一所中学给中学生开展普法讲座,有学生问,律师为什么还要给犯了罪的坏人辩护?
这个看似天真,又很尖锐的问题让余安平回忆起在历史课堂的感觉,于是他提到一段历史。1946年5月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在日本东京,对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日本首要甲级战犯的国际大审判。
尽管日寇侵略者的累累罪行早已妇孺皆知,但秉持着程序正义的要求,国际法庭依然尊重战犯聘请律师的权利,并允许他们为自己辩护。“程序正义也是正义实现的重要标准。按照法定程序给予辩护、法庭辩论和裁判也是对罪犯罪行的再一次申诉,也让战犯心服口服,认罪伏法。”余安平引用历史的讲解也让学生明白给予申辩的机会是正义的基本实现形式。
作无罪辩护的底气
在起诉材料中寻找漏洞 督促司法机关完善流程
刑事辩护律师面对侦案机关精心组织收集的证据链如何为犯罪嫌疑人辩护呢?在刑事案件中,余安平擅长从犯罪构成要素入手,依据充分的调查展开合理的质疑,提出无罪辩护的请求。
“谁都不是神仙,谁都不知过去未来,只能通过取证和证人证词去还原事实真相。依据此来判断一个人是否有罪。”谈到如何进行刑事案件辩护,余安平解释道,“因此,刑事案件辩护律师的主要职责是依据法律规定全面质疑检察机关提交证据的合法性、规范性、逻辑性,是否足以排除合理怀疑,是否能够充分证明当事人有罪。”
2018年,余安平代理一起运输、贩卖毒品案,当事人因有吸毒史且与贩毒分子同车被认定同案犯。余安平接受案卷后仔细研读证据,发现并没有直接证据证明被告人洪某明知道同行者黄某携带有毒品,也没有证据证明洪某有与黄某一起运输毒品的意思联络,因此对公诉人的指控提出了质疑,最后该案被省高院发回重审后,法庭根据存疑有利于被告人原则,改判无罪。
面对刑事案件最怕正义感爆棚,理想压倒理性,导致判决的错误,甚至将错就错,让社会错失公平正义。
刀下拯救生命
刑事辩护提醒司法机关慎用死刑
死刑,剥夺一个人生存的权力,这是对犯罪者的最高惩处手段。近年来,慎杀、慎用死刑在世界各国司法实践中都得到提倡。因为死刑执行,一旦发生冤假错案,则会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电影《十二公民》中八号陪审员的一句台词,令人印象深刻:“天底下没有百分之百的事,所谓那百分之百,都是咱们四舍五入的那么一结果,而真相往往是在那点小事里头,容易被咱们忽略的小事里头。”
2015年,茂名一起制毒案件中,公诉人依据被告人王某具有化学知识且涉嫌参与制毒,认定王某是贩毒分子中的“制毒师傅”。余律师认为没有直接证据证明嫌疑人出现在制毒现场,更遑论指导毒品制造,据此对公诉人的指控提出了质疑。“司法实践中,被告人生死系于法官一念之间,要慎之又慎,切忌先入为主,用朴素的正义感取代严密的逻辑性,”余安平认为。
最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改判王某死缓,充分体现慎杀原则与刑事案件需要保障证据确实充分原则。
历史老师的影子
像读历史一样读卷宗 像读法一样研读历史
法庭辩论可以针锋相对,普法讲堂又能娓娓道来,同时他还是个有名的博客写手。2006年,为了支持爱人工作,余安平离开湖北黄冈,离开了自己恋恋不舍的历史讲台。来到南方,潜心准备司法考试,并于2007年通过司法考试成为一名律师。
从2009年独立执业至今已经十年,历史老师的影子一直都没有离开余安平,他甚至用历史的眼光分析法律,用法律的方法研究历史。许多人对美国支持中国抗日战争心存感恩,余律师却认为美国是日本侵华的“共犯”,“明知”日本侵略中国甚至在南京屠城后却继续提供武器弹药和战略物资。至于珍珠港事件后美国出兵日本,那也只是“阻止日本继续侵略中国”,属于“共同犯罪”中阻止同案犯继续犯罪的行为,最多成立“犯罪中止”。
除了热衷于校园普法,历史老师的经历还让余安平对于刑事案件辩护有自己的风格。“我会以看历史的手法看待案卷,寻找解决方案。”2017年代理江西一起村民械斗案件,余安平走访了解到,当地村民不同姓氏间常有矛盾,如果普法不到位,矛盾不化解,即使械斗者受到刑事处罚,矛盾也只会加剧。为此他积极奔走乡里,先普法,再化解矛盾,终于让村民在办案机关以及镇政府参与下同意刑事和解,协商解决矛盾,促使村民信“法”而不是信“访”。
同时,作为一个“文人律师”,余安平也笔耕不辍,使用“一梭烟雨”的笔名发表多篇历史论著,引导今人用新眼光看待历史事件。而研读历史的手法上,余安平也常常采用法庭辩论的技法解读历史,寻找史料中被人忽略细节中潜藏的疑点和真相。
人物名片
余安平,广东卓凡(仲恺)律师事务执业律师、广东卓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暨刑事部副主任、广东律师协会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广东省律师学院讲师团成员。
1977年出生于湖北省英山县,毕业于华中师范大学,后任教于湖北黄冈中学,2008年加盟广东卓凡律师事务所,2013年发起成立广东卓凡律师事务所刑事部,2014年参与筹建广东卓凡(仲恺)律师事务所。2014年荣获全省青年律师演讲活动总评审一等奖,2019年荣获惠州市律师协会“优秀委员会主任”。
本组文/图 惠州日报记者张 晨 潘高耸 周 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