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6 20:51:34来源:法律常识
法律内容浩如烟海,不计其数。就现行常用的法律条文,就光是法律和司法解释,已经2000万字以上了。这还没算已经废止的旧法(原来有的案子要用),也没有算相关法律的条例和规章,也没算具体的各省不同的规范性文件,也没有算具体实务操作的茫茫多的注意事项。
每个律师都有自己擅长的方面,擅长的原因巧了,他代理这方面的案子多,日积月累,就是这方面的专家;或者,他对这方面感兴趣,研究得深,一旦代理过这种案子,就能串起来。以上说的两种,是可以相辅相成,像滚雪球一样,相互促进的。
每个律师擅长的不一样,经历也不一样。有的律师,他擅长交通事故案件;有的律师,擅长行政案件;有的律师,从来不接刑事案件,不敢也不会,等等。术业有专攻,人的精力是有限的。如果什么都很擅长,很不现实,不存在任何的可能性,法律的千变万化,细致入微,区别于别的事情和工作。
但是相对来说,二三线城市,特别是一般的城市,专业化律师就很少,因为这个地方的总体案件就不多,分到具体专业化的就更少了,所以律师都是通才,但通才也是针对生活中常见的那些法律纠纷,比如说合同纠纷、比如说人身损害峰等等。
但像大城市,因为人多,案子多,所以专业化有其先天启动条件,像专业律师,即具体只做某一方面、某几方面的律师,就多一些。举例,一个县里的律师办理知识产权案件…一个内陆三线城市办理海事案件…涉外案件不去大城市很难有合适的律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