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刑事律师乛找沈楚雄律师,种在小区的果树被别人破坏怎么办

时间:2022-12-06 23:15:25来源:法律常识

小区树上的果子该如何处理?听听物业、园林和律师怎么说

这株枇杷树上的果实还没熟就已没有了

日前,长江路上一小区业主通过大江晚报新闻热线3838110反映,其小区为商品房小区,2012年开始入住,小区绿化植被比较丰富,果树也有多种,“刚搬进去的时候好像搬进园林,环境很好,后来渐渐就发现,一些业主居民在果树结果后纷纷摘取,甚至果实还没有熟,为此还发生争执、损伤树木现象时有发生,导致小区一些景观也受影响”。

这位业主认为:“这些现象不单单是我们小区才有,小区果木应该属于业主共有,所以果实该怎么享用需要有妥当的方法,我认为物业应该发挥作用。”5月27日,记者了解到,不少小区或多或少都有果木,也不同程度地存在该业主反映的情况。如何妥善应对,记者连日来走访了相关小区物业、园林专家以及法律工作者。

小区果树多问题也多

记者走访上述业主反映的小区发现,小区里果树颇多,从种类上看,有桃树、石榴树、枇杷树、紫叶李、无花果等。春末夏初,这些果树已结果,果树正在走向成熟。不过,记者注意到,不管是桃树,还是紫叶李,或者枇杷树等,果实均集中在比较高、人所难以触及的地方。

有居民告诉记者:这些桃树、枇杷树每年都会结果,虽然没有嫁接、个头不大,但是真要是完全成熟了还是有些甜味的。本来这个时候桃子、枇杷果其实还没有完全成熟,但一些孩子甚至成年人不管不顾将能触碰到的果子都摘了,有的直接将果子的枝条给折断,太不文明,也伤害树木,而且因为果子没熟,他们摘到手后吃两口觉得味道不好就扔了,破坏了小区道路卫生环境。

除了擅自摘取果实造成树木受损、环境受影响外,居民还表示,与这些相比,有的孩子没有受到好的管教,学大人摘果子,如果果子位置比较高,他们会爬树摘,就比较危险,如果摔伤后果就严重了。此外,记者了解到,该小区还分布一些小竹林,让小区环境凭添了一份雅致,不过,有一些破坏严重,甚至整片小竹林都消失了,原因就是一些业主居民随意砍伐竹竿,特别是春天里竹笋破土后,他们会不管不顾地挖掘,一点不保留,并且在挖掘过程中,对竹根伤害严重,造成一小片竹林全部枯死。

在有的小区里还有景观水系,种植了荷花等植被,一些业主居民到了季节后会采摘莲蓬,采摘时也比较粗鲁,连花带叶一把撸,对水系里的荷花造成伤害。在多个小区里这些为了“尝鲜”,或者为了“占些小便宜”而破坏小区果木等行为或多或少均有存在,对小区物业和珍惜好环境的业主来说非常头疼,而对这些不文明业主居民劝导时还会有不愉快的争执发生。

物业集中采摘再分享效果不错

难道就没有好办法来解决吗?就在日前,记者得到消息,在左岸小区也有许多果树,每年会结出许多果实,曾经也有类似无序采摘的现象发生,不过物业后来积极行动采取了一系列办法,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5月27日,记者采访了左岸小区物业管理办的员工陈先生。据陈先生介绍,“左岸小区比较大,小区绿化植被覆盖率高,其中果树也多,曾经也发生过业主无序采摘的现象,给业主生活、小区管理均带来影响,后来我们物业就主动宣传提醒业主不要随意采摘,小区绝大多数业主比较配合。等到果实陆续成熟时,我们物业就组织人员集中采摘,放到门岗,通知有需要的业主来品尝,受到大家好评。我们小区还有一些不能吃的果实,比如香橼,成熟后能散发香味,我们集中采摘后,让喜欢的业主来领取,放在家里散发香味,也挺不错”。

陈先生也坦言:“这两年我们没有再继续这么做了,一方面是我们小区果树有一些因病虫害等原因死亡,还有可能并非专业果园内养护,现在结果数量也很少,另一方面是业主对这些果树的兴趣可能也没以前那么高了,毕竟口感没有水果店购买的好,不过如果小区果树结果又多了,感兴趣的业主再多起来,我们不排除继续这么服务,总之这个方法不错,避免了许多负面影响。”

自行采摘发生意外自行担责

对于左岸小区曾经这一不错的做法,一些小区表示值得借鉴。伊顿津桥小区也是一处果树较多的小区。小区物业办杨经理表示,“得知左岸小区的这一做法,我们也会考虑根据我们的实际情况来学习,我们下一步会加大劝导力度,并可能会先制作一些提示牌,提醒业主不要擅自攀摘果树,以免发生危险,伤害树木,此外我们还可能会对一些名贵树木做一些身份铭牌,让业主居民在散步时能学习一些花木知识,为建设园林城市、创建文明城市做一些贡献”。

就小区果实是否适合食用,记者采访了芜湖市园林管理处园林专家吴军霞。她告诉记者:“小区里的果树中,枇杷、无花果完全可以食用,口感不错,但一定要注意不管哪一种果树均要注意刚喷完杀虫剂的不能食用,以防中毒,而银杏种子即白果有毒性,要慎用。小区里桃树多为观赏桃,口感不好。紫叶李的果实可以食用,口感也一般。小区石榴多为花石榴,果实口感也不好。小区业主居民最好不要随意摘取果实,比如有些小区枇杷树常因被随意采摘而造成冠形破坏。”

此外,对于小区果实该如何采摘,采摘中发生意外谁来担责等问题,安徽金亚太(芜湖)律师事务所沈楚雄律师介绍,《物权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因此,小区里的公共果树属于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业主应享有分享小区果树果实的权利,非小区居民对果实无权采摘,若小区业主委员会对果实采摘没有特殊约定,每位业主都有独自采摘的权利。采摘过程中发生意外由业主自行承担责任,物业对果树正常维护即可,如果喷洒农药需设置提示牌,建议由业主委员会决定统一采摘后分发业主,分享果实。

大江晚报记者 吴敏 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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