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23 02:18:09来源:法律常识
来源|CCTV今日说法(微信号:cctvjrsf)
“
此前他不会想到自己的行为
会给那栋楼上的人
带来一个怎样的夜晚
”
夺命大火
凌晨3点50分,正是人们沉浸在睡梦中的时刻,而2016年3月13日凌晨,广西南宁万秀村一栋高楼的居民们却经历了一场死里逃生。半夜的大火突如其来,从这栋楼一层的电动车停车库燃烧起来,很快一楼已经一片火海,高温携卷滚滚浓烟,迅速向楼上蔓延,而唯一的出口就在一层,已经被堵死。接到报警电话后,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公安消防支队很快赶到了现场。
万秀村所属片区消防大队队长张秋霞告诉记者,这栋18层高的居民楼,住着200多人,但因为火灾发生在凌晨,居民们尚在睡梦中,等到发现起火,很多人已经来不及跑出楼去。据居民刘红(化名)回忆:“当时楼里停了电,黑暗之中大家开始慌乱逃命。”大楼出口堵死,居民们只能往上跑,等待救援。
直到一楼的火被扑灭,救人的通道才被打开。
凌晨5点半,救援终于结束。23个受重伤的人被送往医院。但也有人没能活着从楼里出去。
罗青(化名)是一个22岁的女孩,她平时并不住在这栋楼,当晚是去这栋楼里的堂姐家玩儿,因为时间太晚,就住在了堂姐家。消防员发现罗青的遗体是在一楼和二楼之间的楼梯拐角处,距离出口就一步之遥。罗青的堂姐家在6楼,当时她应该是想跑下来从一楼的大门逃生的,但最终她没能跑过浓烟。除了罗青还有另一名女子,在送往医院后抢救无效死亡,也只有25岁。
“动了手脚”的电动车
南宁市消防支队邕宁大队赖权超告诉记者,确定准确的起火点,对于分析火灾原因至关重要。根据一楼监控摄像头拍下的视频显示,凌晨3点34分,一辆电动车的车头部位有火光闪现。半分钟后,烟开始越来越浓,3分钟后,电动车的电池部位发生了爆炸,火势迅速向周边蔓延。电动车本身的材料就是塑料,从起火到熊熊燃烧,发展迅速,很快火势就无法控制了。
可好好的电动车为什么会忽然着火?车主曾耀祖说,他那辆电动车几乎是新车,一直正常行驶,当晚他将车停在停车场后离开,也没发现什么异常。
但警方很快就发现,曾先生的车其实是被动过手脚的,正常情况下车应该是四个电瓶,但这辆车已经增加到7个电瓶,曾先生说,多出来的3块电池是他在一个朋友的修车店加装的,想让电动车的续航时间更长一些。
此外,这辆车车灯部位的线路明显被改过,事后的调查也证实,车起火的原因,就是车头大灯部位电器线路的故障。曾先生称改掉车灯部位的线路,是因为改装店老板给他推荐了一个LED灯,既省电又比较亮,并且告诉他很多人都用这个。而没想到一个小小的LED灯改造,竟造成一场大火,夺去两人生命。
记者走访了多家电动车销售、维修的店铺,发现能够提供改装业务的不止一家。更有甚者,一辆电动车最多可以加装到10块电池,达到120伏,时速达到120。
尽管南宁市交管部门严格要求电动车上牌,并且规定电池不能超过72伏,不允许私自改装,否则不能上牌。但仍然有不少商家、民众偷偷改装,“先去交管部门上牌,然后再来改装。”这种做法几乎成为了一个潜规则。
改装后的电动车实则充满安全隐患。经工程师和记者实验发现,4块电池的电动车,电池正常温度为22.1度,而当电动车改装了7块电池,启动15分钟后,电池温度已经达到了50度以上。工程师告诉我们如果电池继续充电,温度还将升高,甚至有爆炸的危险。另外如果没有把保护层做好,时间一久,线路外的绝缘层破裂,还可能会像曾先生的车一样,短路起火。
2017年年初,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检察院以失火罪对曾先生提起了公诉。失火罪在我国《刑法》的第115条第2款里规定是一个过失犯罪,行为人因为他自身的原因,造成了失火的后果。被告人曾先生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三次机会一一变成了遗憾
这场令人悲痛的大火,也许原本有机会可以避免。当晚在曾先生离开十分钟后,他的车就已经出现了不好的征兆,车的仪表盘突然亮起、闪烁,紧接着,车头大灯也亮了。这说明电池还一直在运转,温度可能越来越高。可停车场进进出出的居民,没人注意到这点。直到林勇(化名)前去查看,顺手拔掉了充电器。
但实际上,危险并没有解除。就在林勇转身离开的时候,火光出现了。
3点38分,在现场已经有烟的时候,又有一个人从电梯上下来了,此时灭火还很容易,可惜他喝醉了酒,意识不清楚,踉踉跄跄出去买水喝,又一次错失了最佳救火时间。
最后一道防线本可以是物业。在一楼的停车场,距离起火的电动车不到10米的地方,就是这栋大楼的物业办公室。在这里,可以看到整栋楼的所有监控,包括停车场的摄像头所拍摄的画面。这里按说晚上应该有人24小时值班,但当晚值班保安睡着了。
广西冬无严寒,电动车在当地普及率很高,但与此同时也带来了巨大的安全隐患和综合治理的难题。广西消防对此做了许多实在的工作,如购置101米的云梯车,用于扑救高层建筑的火灾,在电动车集中停放地点安装监控、报警系统、简易淋喷装置等,及时监测火灾隐患。同时我们每个人更应该有安全意识。或许我们的一个留意,一个举动,就可以避免一场灾难。
普法时间
pufashijian
Q1:今天我们请来的嘉宾是公安部消防局火灾事故调查专家组:高级工程师陈岩。
陈老师,您看,广西消防在整治因为电动车引发的火灾事故的这个措施当中,很多我觉得做得不错!您怎么评价他们这些做法?
A1:我觉得非常好。他们通过这种规范管理把这个电动车停放、充电包括出现问题能够及时地扑救。应该说初步解决了我们现在乱停、乱放、乱充这么一个普遍的这种现象。我觉得这个经验还是很值得总结和推广的。这些措施、设备都齐备的情况之下,那么每一个人应该具备什么样的安全防火意识呢?《消防法》第5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硬件再好、管理措施、制度再规范再严谨,那么执行和落实的还是人。如果人的意识没到位,那么再好的设备发挥不了作用,再严的制度落实不到实处。它还是要出问题。在南宁万秀村的那场大火中,虽然那位住户把充电器拔掉没有从根本上遏制火灾的发生,但他的做法应该得到赞赏。而如果我们每个人都能够多做一点,那么火患就会离我们更远一些。
平安没有看客,
每一天你我都是主角。
案件来源:《今日说法》节目《119特别节目 万秀村的火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