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23 02:27:08来源:法律常识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人民检察院案件审查工作,切实促进和保障司法公开,提升司法公信,促进社会矛盾化解,让刑事检察工作更加阳光化、透明化。2月24日下午,临翔区人民检察院对一起故意伤害案召开拟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会。
会议由承办员额检察官、副检察长赵国卿主持,会议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值班律师代表担任听证员,同时邀请人民监督员全程开展监督。
本案是一起因生活琐事引发的故意伤害案。犯罪嫌疑人毕某酒后因琐事与被害人陈某某发生口角,后用拳头打伤被害人的面部致其二级轻伤。案发后毕某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有悔罪表现,自愿认罪认罚,被害人自身也有一定过错并对其行为表示谅解,社会矛盾得到化解。
会上,承办检察官向与会人员详细介绍了案件的基本情况,对审查认定的事实、适用的法律依据和作出拟不起诉理由进行了充分的阐述。针对检察机关认定的事实和证据,拟不起诉人陈某某表示无异议,承办检察官现场对拟不起诉人进行了释法说理,并进行了普法教育。
经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值班律师代表评议,人民监督员全程监督,评议结果一致同意承办检察官拟对毕某作出的不起诉决定,并对检察机关此次公开听证会取得的社会效果给予充分肯定。
拟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让社会各界参与到检察工作中,直观的了解检察工作,既保障了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又推进了公开、透明、阳光司法活动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