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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12-07 02:57:57来源: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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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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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公开工作走在全国法院前列。

近年来,广州中院牢固树立主动公开、依法公开、全面公开、实质公开理念,深化审判流程、开庭审理、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四大公开平台建设,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通过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公信,提升审判质效,有效回应当事人对公正高效司法的期待与关切,得到最高法院院长周强等领导充分肯定。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的《法治蓝皮书•中国法治发展报告(2017)》中,广州中院年度司法透明度指数蝉联全国法院第一名。2017年度裁判文书上网数居全国法院前列,庭审直播数居全国各中院首位,获评“优秀直播法院”,直播的(2016)粤01刑初407号集资诈骗罪案、(2017)粤01刑初212号受贿罪案入选全国法院十大“最受关注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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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产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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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启司法处置“僵尸企业”快速通道。

广州中院在全国首创“四集中”,即集中裁定受理、集中选定管理人、集中选定审计机构、集中公告的方式依法推进104件“僵尸企业”破产及强制清算案,开启了具有广州特色的司法处置“僵尸企业”的快速通道。2017年8月15日,广州中院举行司法处置“僵尸企业”新闻发布会,首次以“竞争+打包+摇珠”相结合的方式选定管理人,并同步进行网络直播。工作成效受到了最高法院及社会各界的肯定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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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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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

广州中院坚持综合施策,奋力攻坚克难,深入推进规范执行、阳光执行,加强执行监督管理和执行保障,着力提升执行质效,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2017年,执行局新收执行案件6728件,同比增长23.07%;结案6342件,同比增长17.23%;执行异议案件的结案率为100%;执行复议案件结案率为100%。全面推行网络司法拍卖工作机制,制定《网络司法拍卖工作指引》,所有执行标的物均在网上拍卖。升级“天平执行查控网”,实现查、冻、扣“一站式”网络查控;探索建立区域化协作查控网络,与佛山中院签订“广佛同城”执行协作协助工作机制备忘录。加大失信被执行人曝光的力度,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通讯限制。强化司法惩戒手段运用,与公安局签订司法协作备忘录,依法限制消费367人、限制出境17人、罚款15万元。执行信息化水平得到大幅提高,开发移动执行APP便捷执行办案工作,突破时空限制。执行宣传效果明显。实行“新闻发布会”例会制度,召开司法网络拍卖、执行悬赏、“天平执行查控网”升级上线暨“广佛同城”执行协作机制备忘录签约仪式等多场新闻发布会。制作惩戒失信被执行人公益广告,在广州地铁主要线路的重要站点定期播放;组织全市法院打击拒执罪集中宣传活动,并通过网易进行同步直播,观看人数突破5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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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二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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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结华润(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宋林案。

宋林案件是最高法院指定广州中院管辖审理的重大职务犯罪案件。 2004年5月至2013年12月,被告人宋林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公共财物974万余元,收受他人财物2332万余元。2017年6月1日,广州中院一审以宋林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50万元;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250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400万元;宋林贪污所得的赃款赃物返还华润(集团)有限公司;受贿所得赃款赃物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宣判后,宋林未上诉,检察院未抗诉,判决现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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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资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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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环保联合会诉谭耀洪、方运双环境污染民事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院十大环境资源典型案例,该案判决书获评首届全国法院环境资源优秀裁判文书二等奖。

本案系倾倒固体废物污染水体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本案由社会组织作为原告、检察机关支持起诉,弥补了个体受害者难以应付专业性强、案情复杂的环境侵权诉讼的不足和环境公益救济主体的缺失,无论对个体权益还是对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都非常必要和及时。本案环境污染的后果是鱼塘污泥中的铜、锌重金属超标,侵权行为所侵害的环境权益是公众享有无害水产品和清洁水环境的权益,虽然没有证据显示已有特定主体因此受到重金属的毒害,但是二审判决基于“超过最高容许含量的重金属会通过食物链进一步浓缩和富集,并最终毒害人体”的原理认定污染行为“造成损害”,符合环境污染损害的特点,对于审理固体废物污染案件具有一定示范意义。该案判决书有别以往,说理和释法不惜笔墨,在查明事实和适用法律的基础上加上一段对本案审理的社会意义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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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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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国率先启动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

2017年11月,广州中院与广州市司法局联合发布《广州市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正式启动广州市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广州成为全国首个制定实施细则,具体落实最高法院、司法部《关于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办法》的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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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部 宣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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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海仪同志获评全国 十大“我最喜爱的法官”、全国模范法官、南粤楷模、广州十大榜样人物。

陈海仪同志在青少年审判岗位工作二十多年来,她始终不忘初心,忠诚履职,自觉践行政法干警“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核心价值观,立足岗位公正司法,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赢得人民群众普遍赞誉。2017年7月当选为全国"我最喜爱的法官",并先后获评全国模范法官、南粤楷模、2017广州十大榜样人物等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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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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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同意设立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与创新研究实践(广州)基地。

为加强司法改革和创新研究,大力推进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探索“解决中国司法难题的中国方案”,广州中院经深入研究和沟通协调,向上级法院申请设立“司法改革与创新研究实践基地”。2017年12月16日,最高法院批复同意在广州中院设立最高法院司法改革与创新研究实践(广州)基地。这是最高法院批准设立的全国第一家司法改革与创新研究实践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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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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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案快审成效日益彰显,“门诊式”审理模式获各方点赞。

广州中院通过大力推进民事案件繁简分流改革,破解法院案多人少难题,构筑高效公正司法环境,有效回应了社会关切。2017年7月25日,广州中院立案庭采用“门诊式庭审”方式简案快审,在70分钟内连审12件劳动争议系列案和2件买卖合同系列案件并当庭宣判,获得当事人、代理律师对庭审效率的称赞。同日,《人民法院报》等多家媒体对“门诊式”审理模式进行宣传报道,最高法院及广州政法官方微信等公众号及时转发广州中院打造“五大平台”大力推行案件繁简分流等方面的经验成果,形成良好示范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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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家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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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动“广州万事兴”工程。

“广州万事兴”工程有助于维护和谐的婚姻家庭关系,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2017年3月,广州中院与市妇联启动“广州万事兴”工程建设。工程旨在联合司法和行政力量,防范婚姻家庭纠纷,加强相关案件的诉前、诉中调解和判后回访帮扶工作,共同建设和谐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2017年8月,广州中院与市妇联成立“广州万事兴妇女儿童权益诉讼保护与研究基地”,该基地是我省首个法院与妇联组织合作的以家事审判为依托的诉讼保护与研究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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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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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全国首个涉“一带一路”建设案件专业合议庭。

涉“一带一路”建设案件专业合议庭的成立有利于凸显专业审判优势,公平公正高效审理跨国民商事纠纷,全面展示广州涉外商事审判水平,充分发挥涉外司法的国际窗口作用,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优质高效司法服务和保障。2017年10月11日,广州中院揭牌成立全国首个涉“一带一路”建设案件专业合议庭。专业合议庭由三名长期从事民商事和涉外商事审判工作的资深法官组成,凡具有涉“一带一路”国家因素的案件统一由专业合议庭归口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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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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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构建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裁审衔接办案系统得到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与最高法院的推广。

广州中院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以信息化为抓手,构建劳动争议案件电子信息共享平台,实现裁审办案的智享、智审、智策。将审判四大类45项信息和仲裁五大类41项信息实现裁审机构共享。通过输入关键词等方式,选择匹配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裁判文书说理库中六大类111项具体段落,提高裁审效率,统一裁审尺度,依托办案系统对收案、结案、改裁、改判情况进行实时分析,推动裁审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和信息化水平。 2017年 12月11日下午,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与最高法院联合召开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工作机制建设电视电话会议,广州中院作为全国法院系统两家受邀单位之一,在会上作广州市裁审衔接工作先进经验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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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监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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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建成减刑假释信息化协同办案平台3.0版。

2017年,广州中院率先建成以业务协同办理、流程全面覆盖、数据即时传输、信息互通共享为特点的新信息化协同办案平台,并在全国法院减刑假释信息化办案平台建设推进会上介绍经验。同时,辖区内5所监狱的远程视频庭审系统全面投入使用,并率先实现庭审语音转录、远程笔录签名等功能。最高法院院长周强在全国法院减刑假释信息化办案平台建设推进会上指出“广州法院以全省5%的办案力量审结全省20%的减刑假释案件,效果很好”。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中国新闻》、《新闻直播间》、《朝闻天下》等栏目对该办案平台建设取得的成果进行了重点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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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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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成立。

2017年12月14日,广州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在广州中院正式成立。这是广州法院司法体制改革和法院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成立大会上,审议通过了《广州市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章程》,选举产生了第一届广州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委员,广州中院院长王勇当选第一届广州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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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二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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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结“红通人员”吴权深案。

吴权深是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天网”行动的“百名红通人员”之一,是“天网”行动百人红色通缉令公布后我省首个被抓获归案的人员。2008年至2010年期间,吴权深利用其担任原增城区新塘镇大敦村党支部书记的职务之便,多次收受贿赂款465万元。2017年5月9日,增城区法院以吴权深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没收财产80万元。吴权深退出的非法所得300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继续追缴吴权深违法所得165万元。宣判后,吴权深不服,提起上诉。2017年8月29日,市中院作出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决现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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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二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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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结谢钦锐等119人电信网络诈骗案。

2012年起,被告人谢钦锐陆续成立广州澜海科技有限公司等5家公司,利用网络、电话等平台推销“英国卫裤”,并虚构指导老师、总监等身份,虚构、夸大被害人病情,骗取680余名被害人货款768万余元。2017年9月8日,天河区法院对谢钦锐等10人作出判决,其中以谢钦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80万元。谢钦锐等8人不服,提起上诉。2017年12月14日,市中院作出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决现已生效。另案处理的109名被告人均认罪认罚,天河区法院已作出判决并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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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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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结P2P借贷纠纷系列案入选广东省法院维护金融稳定发展十大案例。

2017年金融庭妥善审结涉三个关联网贷平台的P2P借贷纠纷系列案。该批案件在广州市两级法院共受理129件,标的额达1562万元,属网贷平台股东通过平台对外放贷的新型金融形式。该系列案在2017年9月经广东省高院评选,被列为广东省法院维护金融稳定发展十大案例之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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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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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中院民事庭获评“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

2017年3月31日,民事审判庭参加全国妇联在北京举行的纪念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颁布25周年暨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大会,被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同时,民事审判庭注重典型案例的审理,教育引导公众增强妇女权益保护意识。审结的梁某媚诉惠某佳和某酒楼人格权纠纷案,是全国首例用人单位因性别歧视而被判令书面赔礼道歉案,被联合国妇女署、中央电视台、广东省总工会、工人日报等机构、媒体广泛报道,被誉为保护女性平等权利、反对就业歧视的里程碑式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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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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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中院房产庭获评“全国法院先进集体”。

广州中院房产庭成立于1988年,是全国法院系统最早成立的房地产案件专业审判团队。成立至今,房产庭共审结各类房地产案件超过89000件,累计为拆迁户追回损失超过十亿元,为农民工追讨建设工程欠款累计六十多亿,切实维护广州房地产市场健康持续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该庭先后获评集体一等功、广州市文明单位、广州市巾帼文明示范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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