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找律师起诉小三收的东西吗,丈夫赠送小三财产 妻子要求返还

时间:2022-12-07 04:02:08来源:法律常识

 丈夫向小三赠与钱款,妻子可否起诉返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二款:“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根据上法律规定,妻子可以要回全部赠与钱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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