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7 05:25:33来源:法律常识
近日,一名女士来到湛江市法律援助处申请追索劳动报酬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对案件进行调查后,根据“市域通办”的相关规定,直接受理并组织律师办理。据了解,该女士的丈夫劳某因“肝癌三期、肝硬化”住院治疗,单位多次向其发出“返岗通知书”,要求其限期返岗,否则视作旷工,将依法解除合同。最终案件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用人单位支付劳某病假工资、经济补偿金、医疗补助费人民币7.5万元,目前受援人已收到用人单位支付的上述款项。
在湛江市法律援助处,类似这样的案件还有很多。自今年4月起,湛江市实行法律援助申请事项“市域通办”工作机制。凡申请的法律援助事项依法应由湛江市法律援助机构受理的,申请人可选择向全市任一法律援助机构提交法律援助申请。收件法律援助机构将通过内部协作机制,移交给有受理权的法律援助机构,实行无差别化的受理、审查和组织办理。确保群众在材料符合要求的情况下只跑一次就能获取法律援助服务。
近年来,湛江市司法局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关于公共法律服务的职能作用,通过在全市司法行政部门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开展减证便民各项政务服务工作,极大地提高了行政相对人办理效率,提升了政务服务质量,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助力湛江省域副中心城市的建设。
2021年3月,湛江市司法局印发《湛江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同时在全市各法律援助机构全面推行简证便民证明事项承诺制,对享受特困供养待遇证明、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等共18项证明事项全面适用告知承诺制。而在律师管理方面,则对“律师事务所设立许可的住所证明”“专职律师执业许可的《广东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登记表》”等6项律师审批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据统计,2021年全市司法行政部门办理“最多跑一次”公证事项共计8473件。
自实施公民申请法律援助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以来,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坚持公正、公开、客观、便捷原则,充分运用公共法律服务大厅、广播电视、报刊、网络新媒体等平台加大证明事项告知承诺政策的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落实各项便民措施,及时更新公民申请法律援助办事指南,优化申请审批流程,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接下来,湛江市司法局将继续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基层的困难事、群众的烦心事,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为广大市民提供更便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不断提升市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撰文】林日清 湛司宣
【作者】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