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7 05:56:50来源:法律常识
原标题:河南(引题)
建立法官与律师互评机制(主题)
中工网-工人日报讯(记者余嘉熙)今后在河南,法官与律师通过互评机制,双方不仅要加强业务交流沟通,而且要给对方的工作表现“打分”。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与河南省司法厅近日联合发布《关于建立健全律师与法官互评机制的实施办法》和《关于建立法官协会律师协会常态化交流沟通机制的意见》,在律师、法官之间建立可以相互监督的量化评价体系和沟通机制,以期推动律师和法官彼此尊重、相互支持、相互监督,共同塑造良好职业形象。
据了解,《实施办法》和《意见》对评价原则、评价方式、结果运用等进行了明确规定。根据要求,律师和法官互评采取整体评议和个案评议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评价内容包括履职尽责、专业素养、工作作风等,每一项有三个评价选择:好、一般、差。除了固定选项外,还可以做出具体评价表述。
“有了常态化交流沟通机制,法官和律师可以就疑难复杂案件或者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进行研讨、论证,共同维护判决的公正性和客观性,共同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负责人介绍,法官、律师互评结果将作为河南省法院对法官案件评查、年度考核、评先评优的重要参考;作为司法行政管理部门及律师协会对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律所考核和评先评优的重要参考。该结果还将作为律师职业素养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