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23 04:08:11来源:法律常识
只需安装一款刷流量“神器”,手机便可自动篡改参数完成“刷机”,进而伪装成新手机,模拟不同的真实用户重复点击广告链接,并下载安装指定App,以此骗取公司的推广费。经上海市普陀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刘某、陈某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有期徒刑二年,各并处不等罚金。
2021年8月,某网络科技公司工作人员到公安机关报案,称公司被诈骗了推广费。据介绍,该公司旗下设有一个专门的业务推广网络平台,符合条件的广告媒体公司可在该平台上注册媒体账号并网签推广合作协议,帮助该公司完成旗下各类客户端的推广任务,该公司则根据各媒体账号推广所得的客户端下载及安装量支付推广费。
一个月前,该公司技术人员在后台巡查中发现,公司旗下一款App存在大量异常下载和安装情况:设备型号、参数与真实手机不符,且都只通过4G网络联网;大量用户只有下载和安装,没有任何登录注册信息,使用时长也均为零。通过进一步分析后台数据,该公司发现,该App近期的下载安装量与真正运行使用的情况有着巨大的落差。
经回溯分析,该批异常下载量均来源于7个媒体账号推送的广告链接,而这7个媒体账号的资金流向又全部指向同一家推广公司——A公司。
2021年9月,警方在一座不起眼的写字楼内找到了A公司的负责人刘某与商务人员陈某,同时还在该公司发现了一间标示“闲人免入”的房间。打开房门,映入眼帘的是由50余部手机组成的一整面“手机墙”,大大小小的屏幕仍机械地刷新着页面。
原来,这里的每部手机都装载了一种刷流量程序,仅需与主机电脑上的程序相连接,手机便可自动篡改参数,完成“刷机”。每刷机一次,手机的各种设备信息就更新一次,进而伪装成新手机,模拟不同的真实用户重复点击广告链接并下载安装指定App。如此这般,50余部手机制造出了大批虚假用户,从而增加了广告点击量和下载安装量。
今年1月,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普陀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在审查过程中,检察官了解到,A公司原本是刘某开办的一家从事广告推广业务的正规公司,通过寻找有一定用户量的App或者网站插入广告,完成客户要求的广告推送任务,事后再按比例抽成。2020年9月,由于公司业绩不佳,刘某便萌生了刷量骗取推广费的想法。起初他只买了10多部定制手机进行试水,发现收益很高后,才大量购买手机刷流量。
其间,做贼心虚的刘某担心使用自己公司注册会给公司带来麻烦,就伙同公司商务人员陈某找到7家下游流量推广公司合作,而后以这些下游公司的名义在被害公司的推广平台分别注册7个媒体账号并网签协议,承接流量推广工作。就这样,二人一直以中间商的名义躲在幕后操纵。
经查,刘某、陈某骗取被害公司广告推广费共计69万余元。今年2月,普陀区检察院依法对该案提起公诉。法院近日经审理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检察日报 作者:姚彦静 陈宇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