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7 14:38:21来源:法律常识
9月18日,市司法局联合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市全面推开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部署会议,对在全市全面推开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作出动员部署,全力推进试点工作向纵深发展。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花玉军,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曹柱生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敬晖主持会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冯涛传达了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司法厅《关于扩大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范围的通知》精神。
曹柱生局长在讲话中对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做好刑辩全覆盖试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一要切实增强做好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责任感。把做好刑辩全覆盖试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动我市全面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摆上重要位置,牢记职责使命,强化责任担当,全力以赴抓好刑辩全覆盖试点各项工作,确保刑辩全覆盖试点工作取得实效,为全省全面推开刑辩全覆盖工作提供徐州方案。二要切实抓好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措施的落实。准确把握试点工作的关键点和重要内容,加快全面推开刑辩全覆盖试点工作,确保9月底之前,全市所有县(市)、区均实现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加快建立法律援助刑辩律师库,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法律援助机构从法援刑辩律师库中合理指派律师承办,为当事人提供有效法律援助服务;切实加强法援刑辩质量监管,建立健全法援刑辩工作质量监督机制,综合运用旁听庭审、回访受援人、同行评估等方式,全面加强质量监控。法律援助机构回访承办法官率不少于法援刑辩办案量的10%,庭审旁听率不少于法援刑辩办案量的5%,办案质量检查和同行评估工作每年要进行一次,强化对法援刑辩律师办案全过程的引导和质量监督;完善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细化完善值班律师职责范围、执业权利保障、工作运行机制和监督管理措施,确保试点工作在我市全面健康有序进行。三要切实加强对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领导机构,严格落实责任制、实施项目化管理、强化督导考核和跟踪问效;加强沟通协作,市和县(市)、区司法行政机关以及法律援助机构要与同级人民法院建立刑事法律援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完善信息通报、数据共享、问题协商、业务对接等各项机制,推动案件通知、律师指派等工作有效衔接,促进试点工作有效高效推进,加强队伍建设,各地要通过岗位人员调剂、提高新进人员门槛等途径,切实增强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的专业化程度,常态化开展政策、业务、管理等方面培训,提升人员的服务能力,深化法援刑辩律师“名优工程”建设,健全完善法援刑辩激励机制,调动广大律师的工作积极性,积极投身法援刑辩工作,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试点工作的各项任务。
花玉军院长强调,全市法院围绕扎实开展试点工作,一是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以“坐不住”的责任推动扩大试点工作走深走实。全市法院要深刻领会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的重要意义,特别是对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深化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律师制度改革的重要促进作用,主动将其置于打造高质量司法、护航高质量发展的主业主责中去谋划和推动;二是要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以“慢不得”的紧迫感推动扩大试点工作有为有效。全市法院要迅速贯彻落实《通知》要求,全面推进审判阶段律师辩护工作,全力以赴做好保障辩护律师执业权利、建立健全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快速处理机制、加强律师辩护全覆盖与简易、速裁程序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制度衔接等各项工作,努力实现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制度实质化运作。三是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以“等不起”的使命感推动扩大试点工作有力有序。全市法院要注重发挥政治优势,坚持在党委及其政法委的领导下稳步推动扩大试点工作,注重统筹推动,加强扩大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系统推进;注重协同协作,加强与司法行政部门的对接;注重宣传引导,努力提升社会各界尤其是人民群众对扩大试点工作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各县(市)、区人民法院院长、分管副院长及刑庭主要负责人;各县(市)、区司法局局长、分管副局长,法援中心主任;徐州铁路运输法院院长、分管副院长及刑庭、环资庭等庭室主要负责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院长、分管副院长及刑庭主要负责人、司法分局局长、分管副局长及负责法律援助工作的工作人员;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刑二庭、审监庭、民三庭、环资庭、少年庭等庭室主要负责人;市司法局律工处处长、市律师协会会长、秘书长,市法律援助中心全体人员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