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板被水泡找律师,新房被水泡了

时间:2022-12-07 18:15:54来源:法律常识

湖南日报全媒体记者 肖祖华

近段时间以来,家住涟源市涟水名城小区的刘先生一直都处在烦恼中:他新装修的房屋,还没住几个月,却因为水管漏水,导致房屋被水泡了,地板、墙壁、家具都遭到了不同程度损坏,甚至还殃及了楼下邻居。然而两个多月过去了,此事还没有得到圆满解决。

好好的新房成了一团糟,刘先生心痛不已。他告诉记者,他是2020年初开始新房装修的,在选择管材时,日丰管业公司销售人员表示,可以全屋定制,上门安装,对管材质量和水管焊接双质保,出现事故,厂家包赔。对方的承诺让刘先生很是心动。当年10月10日,工程完工,由日丰管业分销商完成检测、试压并发放了产品质量合格及质量保证卡。

谁知,今年1月20日,搬新家才几个月的刘先生发现家里成了“河滩”,急得他四处查找,但始终找不到漏水点。日丰管业公司派人到达现场,水管试压、撬地板、挖地面,一系列操作过后,漏水点还是没有找到。两天后,日丰管业公司换了一拨人前来,拆除刘先生家墙面柜体再次开挖,终于找到漏水点,并进行了修复。

当时,日丰管业公司涟源总代理刘先生当场承诺说,这是水管焊接点有问题,公司对造成的损失及后果全权负责。公司方的表态让刘先生很是安心。

谁知,2个多月过去了,公司方一直没有解决问题,现在甚至不闻不问了。近日,刘先生气愤地向本报记者投诉,他感慨地对记者说:“真没想到,即便是显而易见的事实,维权也如此艰难”。

3月17日,日丰管业涟源市总代理刘先生告诉记者,客户购买的产品确为日丰管业产品,漏水应该是水管的焊接处出现了问题,但最终结果要以公司检测报告为准。事发后,工作人员第一时间上门为客户进行了事故处置,但是,因客户在赔偿方面提出了过分要求,双方未达成一致。

日丰管业湖南区一位姓李的负责人则解释:“事情发生后,我亲自去客户家进行了处理,公司制度要求,质保范围内损失可以全赔,但必须要拿产品去做检测,确认是质保范围内的问题,客户也可找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但是,客户不同意公司拿产品去做检测,赔偿问题又达不成一致,所以,一直到现在没解决。”

对于日丰管业公司相关人员的回复,投诉人刘先生认为这是在推脱责任:“明眼就能看到的问题,为何非得拿去检测?我不同意是因为担心他们的检测结果不可靠,而第三方检测公司又不接受个人委托。”

对此,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李健律师表示,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如果商家承诺了对管材质量和水管焊接双质保,出现事故厂家包赔,那么只要确定漏水点的水管是商家提供和安装的,商家就应当予以赔付。水管质量鉴定不能做为对抗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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