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7 22:31:57来源:法律常识
清远、佛山律协快速联动、
切实维护律师合法权利
2018年6月25日上午,清远市律师协会接到广东某律师事务所的主任的电话,称该所某律师在佛山市某法院执行局办理业务时与执行法官发生争吵,被执行法官没收律师执业证,并被告之等候处理不得离开,希望律师协会帮助维权。
清远市律师协会接到电话后高度重视,立即启动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异地联动机制。邝庆刚会长第一时间与佛山市律师协会钟坚会长进行了联动维权的沟通,并将情况向清远市司法局汇报。经研究,清远市司法局、清远市律协、佛山市律协在维权申请当日联合组成了维权工作组,章江铭副局长,邝庆刚会长、维权纪律委委员江志远律师和秘书处王辉,立即驱车前往佛山,与维权申请人、佛山市律师协会维权纪律委苏主任进行会面。在佛山市律协的联系下,法院执行局领导与清远市律协维权工作组成员进行会面,并通报情况和协商处理此事。
事件过程,究竟如何?
协调会上,维权申请人反映:今年6月初所在律师事务所接受当事人委托,指派其代理一件法院十一年前受理的执行案。其在6月14日寄了一份函件和委托材料给执行局的执行法官,前后三次跟法官通电话,但每次都没有结果,所以亲自去法院了解情况。根据当事人提供的案件材料,认为法院没有终结执行。执行法官则认为,恢复执行前要提供财产线索,并以委托书上只有当事人签名而没有打指模为由质疑律师的代理人身份。由此双方产生了争执。维权申请人在争执过程中进行了电话录音。执行法官以其在案件执行过程中进行录音违反法院规定为由,收了律师执业证,并告知需等候处理不得离开。维权申请人两次向执行法官提出归还律师执业证。执行法官不但没有归还律师执行证,还在接待室对申请人做了笔录,多个小时后才将律师执业证物归原主。
会上,法院执行局领导向维权工作组通报了此次事情的经过,认为执行法官和律师双方都有不当地方。执行法官在处理问题上方法欠妥,律师在案件的执行过程中进行录音违反了法院的相关规定,同时声称已将录音放到了网上是错误的行为(事后经查没有放到网上),双方都应读懂规则、按规则来处理问题。同时提出,今后律师遇到问题可以向执行局领导直接反映,由执行局领导协调处理,并当场将自己的办公电话和助理的办公电话给了维权申请人。
邝庆刚会长指出:“严管厚爱”是司法部对律师工作要求,对律师不但要严格要求,严格管理;同时对律师执业权利的保障也是各地司法行政部门和律师协会必须要做好的工作。如今,维权申请人已撤销了对执行法官的投诉,同时也当场销掉了手机上的录音,也没有放到网上去,并未造成不良影响,请法院不要再对该律师追究任何责任。同时在今后的工作中大家作为法律共同体的法律人应互相尊重,共同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执行局领导当场表示不会追究维权申请人责任。章江铭副局长也就律师执业、律师管理的问题与执行局领导交换了意见。事情在三方充分沟通下得到了解决。会后,清远律师协会、佛山市律师协会就律师维权工作进行了交流。
供稿 | 省律协
编辑、排版 | 扬法
审核 | 木公
校对 | 晶晶 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