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8 00:09:50来源:法律常识
我上午来到了律师事务所就通知客户明天开庭的时间、地点、需要携带证据的原件的事项。
这是一件比较简单的民间借贷案件。我感觉到证据充分,案件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应当能够胜诉。所以我就没有提前很长时间进行庭审准备工作,就在开庭之前,温习一下案件相关资料。提前书写一下庭审笔录头部。我再将代理词书写出来。经过了整理的代理词感觉到条理非常清楚,逻辑性很强,法律依据清晰。有这样的代理观点在法庭上也可以甩达甩达耳朵了。
只有律师工作准备的充分,才能在法庭上咄咄逼人!
我的外地个客户告诉我二审上诉的案件败诉了。她通过微信将裁定书给我发过来。
我经过仔细的研究发觉到裁定书内在的实质内容,为客户予以解答。客户心中基本有数了。但是客户又不断询问这,询问哪的。我均做出了一一的解答。我对于此案败诉的症结给她指出来。对于以后案件的相关事项做出了分析判断。她认为我的观点正确。准备以后的案件继续让我代理。我劝她不要上火。她要把法院的裁定书原件给我寄过来我的那份原件。
尽管这个案件我方败诉了;但是委托人没有一点对我埋怨的意思。因为在接手案件的时候就已经与委托人交代清楚了。就是案件败诉了,我提前也没有欺骗委托人。我觉得人们之间要以诚相待,特别是我们做律师的更不能欺骗委托人。用自己的心,比人心,就知道被欺骗是一种对人格尊严的极大侮辱!
这个案件已经结束了,我就开始装订案卷了。我把她发来的裁定书,在电脑上打印出来,将与她微信聊天记录打印出来,认真书写办案小结就将案卷完整装订出来,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