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8 00:42:01来源:法律常识
中国的律师制度已有110年历史了,其间虽可谓长路漫漫,但总体上是律师地位逐步提高,律师职业渐受关注和追捧。
一门行业要发展成为一种职业,须满足四个特征或者条件:一是知识与技能需要一门学问来支撑,律师所依赖的法律就是一门科学;二是要有职业门槛,如欲从事律师职业须具备法律职业资格,并申领律师执业证书;三是成员管理具有自治性,如律师协会就是律师团体的自治组织;四是要有属于自身的职业伦理,如律师不得揭发委托人案外的罪行,律师不得与案件当事人串供等。这四方面缺一不可。
但我国现行法律显然跟不上我国律师发展的步伐。《律师法》(2017年修正)仍没有把律师定位一种职业,整部法律都是以“执业”代替“职业”;把律师协会界定为“社团法人”、“律师的自律性组织”,而不用“自治性组织”概念;律师协会的职责之一是“制定行业规范和惩戒规则”,而不是制定“职业规范”。
我国法律不承认律师的“职业”定位和自治性特征,给律师职业发展带来了诸多问题。律师的角色往往是冲突的,甚至是对立的。站在大众的角度看律师与站在律师职业的角度看律师,往往是完全不同的。例如,律师服务是有偿服务,受商业伦理约束,就是俗话说的“拿人钱财,替人消财”;但我国法律和律师职业道德伦理要求律师保持独立性,不能因迎合委托人而无视法律公平正义。律师自身也常常在人性和职业道德伦理之间苦苦纠缠。由号称“中共第一支笔”胡乔木先生填词的《律师之歌》里有一句歌词“你戴着荆棘的王冠而来,你握着正义的宝剑而来,律师,神圣之门又是地狱之门”,可以说形象地反映了律师的这种角色矛盾。
在全面依法治国的大时代背景下,我国律师要有担当,应当成为这个时代法治的主体力量。律师实现担当离不开律师的职业精神:一是专业性。法律是一门科学,而且是一门“最伟大最难掌握的科学”。律师要通过努力学习钻研法律,掌握扎实的专业技能。二是独立性。律师虽然代表委托人,但要有独立的职业立场。三是公平正义。公平正义是法律的底色,律师应为法律服务,不畏强权,将自身利益摆在最后。四是诚信勤勉。受人之托,忠人之事。律师应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人,对委托人讲诚信,积极为委托人发现问题、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