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23 08:40:11来源:法律常识
近日,申请执行人帅某等人向新都法院执行局承办法官送来一面锦旗,上书“为民执法,雷厉风行”,感谢承办法官的高效执行,为他们执行到位全部金额23万余元。
据记者了解,2021年1月3日下午,雷某驾驶电动三轮沿新都区下南街由外南街往上南街方向行驶时,遇兰某步行由左至右横过道路,双方发生碰撞,致兰某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成都市公安局新都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雷某承担事故主要责任,兰某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兰某的继承人帅某等人提起诉讼后,新都法院依法判处雷某赔偿帅某等人交通事故损失款23万余元。因雷某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帅某等人向新都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承办法官立即启动财产查控,控制被执行人雷某名下财产,依法冻结、扣划被执行人雷某名下银行存款2万余元,依法查封被执行人雷某名下车辆,多次与被执行人雷某进行沟通,积极劝说其主动履行。经过承办法官不懈地释法明理,被执行人雷某终于悔悟,开始多方筹措,最终将筹措到的21万余元现金赔偿款交到了申请执行人帅某等人手上,该案圆满执结。
据悉,新都法院积极开展“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为民服务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用心用情用力解决难事,一件一件抓落实,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最大程度将当事人的“纸上权益”变成“真金白银”。
查看更多新都信息:
1、请在各大手机应用市场下载“香见”APP
2、请关注“这里是新都”微信公众号
来源:新都融媒
记者:包瑞雪 刘正川
编辑:邱杨 罗岚
审核:李劲 黄杨敏 张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