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8 10:18:29来源:法律常识
网友提出这样的问题:
“入职公司7个月,公司一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开设社保账户为其缴纳社保,同时公司还要无合理理由克扣员工工资,请问员工是否可以因为以上原因提出被迫离职,同时可以要求公司赔偿,赔偿标准为多少?”
律师分析:
1、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从第二个月起需要支付双倍工资,就是原来支付的工资正常,再支付一份工资的意思。网友入职7个月,从第二个月开始支付双倍工资,双倍工资的赔偿标准应该是六个月工资。
2、没有社保同样是违法的,可以要求因为没有社保支付经济补偿金,网友的情况,可以要求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3、无故克扣工资,如果不合法的情况下,应该归还克扣的工资。
所以,网友现在的情况,可以以无故克扣工资和没有缴纳社保的理由直接通知工资解除劳动关系。做好工作交接就可以了。然后依法要求以上的赔偿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