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8 11:29:20来源:法律常识
法庭上,那声跨越十三年的呼唤
来源:【天津政法报】
作者:马洁 任岚
“爸!”近日,在河东区法院法庭上,一名少女高声呼喊后,扑进了一名中年男子的怀抱。两人相拥而泣,令在场的律师和法官无不动容。
这两个人是一起索要抚养费案件的原告和被告,是一对父女。16岁的女儿因不满父亲给付的抚养费金额,而将其告上法庭。在法官和律师的共同努力下,一场庭审成了父女二人重归于好的契机。
【伤心往事】
她才3岁,父母就离婚了
13年前,小怡(化名)3岁,父母离婚了,父亲每月给她200元抚养费。如今,小怡16岁上中专了,父亲还是只给这点钱,面对高额的学杂费,小怡将父亲告上法院,要求增加抚养费。
小怡的父母于2001年结婚,婚后两人感情尚可。2002年小怡出生,小怡的父亲徐某是家中的独子,奶奶一直想要个孙子,所以不喜欢小怡。再加上小怡的母亲没有工作,生活压力较大,夫妻之间经常为孩子的事闹得不可开交。
2005年,小怡的父母经法院调解离婚。《离婚调解书》约定小怡跟随母亲生活,徐某每月给付小怡抚养费200元,至小怡18周岁止。
2008年,因抚养费数额问题,小怡将父亲诉至法院,经法院调解,徐某每月给付小怡抚养费300元,至其独立生活为止。
【现实问题】
每月300元抚养费,不够用
离婚后,徐某很快重新组建家庭,小怡的母亲则一直带着女儿生活,没有再婚。从幼儿园到小学,小怡的生活、学习费用基本靠300元抚养费维持,但自从上初中以后,各项学杂费用不断攀升,小怡的母亲显得力不从心。
小怡母亲多次找徐某要求增加女儿的抚养费,但徐某不答应。小怡的母亲表示,近年物价逐渐上涨,去年小怡考入中专,每年的学费、书费、保险费等大约6000元。小怡的姥姥、姥爷身体不好,需要照顾。为了照顾老人,她没办法去工作,生活非常困难。
【寻求帮助】
法援律师来帮忙
无奈之下,小怡的母亲找到河东区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因小怡是未成年人,而且其索要的是抚养费,属于法律援助范围,河东区法律援助中心接受申请后,指派北京惠诚(天津)律师事务所的史瑞英律师承办此案。
承办律师积极了解案件情况,并对小怡提供的证据进行了整理。“从很小的时候到现在的十几年里,我一直没有见过父亲。父亲对我来说就是一个陌生人,如果不是因为母亲实在无力负担我的学费和生活费,我根本不想与他有任何联系。”小怡这样告诉律师。
虽然小怡一直说对父亲没有感情,但是从孩子的眼中,律师还是能看到她对父爱的渴望。律师和小怡及其母亲就案件情况沟通后,及时联系承办法官,提交委托手续,并就案件情况与法官进行了相应的沟通。
【一声“爸”】
父女俩冰释前嫌
庭审中,徐某同意增加抚养费,但认为起诉数额高,而且他自己本身也有疾病,需要常年吃药。同时徐某已再婚,有一个8岁男孩需要抚养,所以他同意每月给付500元抚养费,对学费、书本费等费用同意负担一半。
法官鉴于双方的争议不大,建议调解解决,双方均表示同意。在调解过程中,徐某将每月的抚养费增加到600元,小怡这方要求给付700元。
法官提议让受援人在法庭上当面喊声“父亲”,小怡一开始并不同意。
“作为父亲,他是亏欠你,但他也不容易。过了这么多年,你们父女终于相见,好歹他是你的父亲,其实你也是想念他的……”经过母亲和律师的劝说,小怡终于尝试解开心结。她大喊了一声“爸”,随后扑进父亲的怀里,父女二人相拥而泣。“其实我一直想您,可是我没有您的联系方式,我又怕妈妈伤心,所以一直隐藏着这份想念……”小怡抱着父亲诉说道。
最终,徐某同意每月给付小怡抚养费700元,另外每年给付3000元用于支付学费等,并询问小怡的学校,表示要去学校看望女儿。
本案是较为典型的索要抚养费案件。在抚养费或赡养费纠纷案件中,给付抚养费或赡养费不是根本目的,未成年人或老年人除了金钱方面的需求外,更需要亲人精神方面的抚慰。
小怡从小虽然有母亲及姥姥、姥爷的爱护,但还是缺少父爱。本案在承办律师的帮助下,不仅使小怡得到了应得的抚养费和学费,与十几年未见的父亲见面并相认,重新建立了联系,维护了其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