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23 11:18:10来源:法律常识
刘刚 邹余林
近年来,黑龙江省林甸县检察院根据司法办案中不断出现的新需求,积极探索未羁押人员的信息化、智能化管理,组织力量研发了非羁押数字云监督平台,采用人脸识别、精准地理位置信息定位、电子围栏、云视频等技术,实现对未羁押人员24小时实时监管,解决未羁押人员监管中的异地监管难、公检协作难、监管执行难三大难题,降低审前羁押率,助力未羁押案件工作提质增效。
【问题】
随着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的实施,取保候审案件量大幅增加,对未羁押人员监管难问题也随之突显,尤其是异地监管,由于异地监管政策不同、沟通不顺畅等原因,让异地监管困难重重,数字化监管介质缺乏、监管质量不高成为各地检察机关面临的难题。
一是异地监管难。由于被监管人距离空间因素的存在和各地监管政策不同,很难及时有效精准监管到被监管人的实时活动状态,未按时签到、超出监管范围等脱管漏管现象时有发生。
二是公检协作难。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线下协作流程繁琐复杂耗时长。一旦遇到突发事件,无法在第一时间互通信息,进行快速处理,取保候审的执行质效隐患多。
三是监管执行难。传统的执行监管手段,不仅效率低下,也缺乏有效实时管理手段。传统执行监管只能监管结果,无法监管过程,很难做到科学管理。
【思考与探索】
为更好地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减少审前羁押率,在深入梳理未羁押人员监管业务难点痛点的同时,黑龙江省林甸县检察院不断引入新兴技术手段,用科学的方式实现未羁押人员监管云监督,将“云签到云询问”变为未羁押案件监管的新模式,从而打通协作壁垒,提升监管质效。
一是深度调研梳理业务痛点。广泛征求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各业务部门的办案需求,梳理未羁押监管全业务流程,及各环节相关人员需要参与的工作内容和重要节点,再由软件研发人员结合目前的人脸识别、身份认证、精准地理位置信息定位、云视频等技术手段制定软件研发方案。最终,将研发方向定为统一标准、明晰责权、数据协同、监管精准、实用高效。
二是研发过程多方参与。在软件设计前期、中期及后期,多次召开业务部门、技术部门、研发人员协调会,对每一个环节进行反复讨论论证,确保每一个功能都从实际使用者角度出发,以功能实用为前提,以优质体验为目标,共同打造出具有实战性的优质数字检察产品。
三是反复测试优化。林甸县检察院联合林甸县公安局作为试点单位,统一部署,整体推进,及时收集监管各节点办案人员和被监管人使用意见,通过这些测试反哺研发优化软件功能和体验,提高平台的广适性和稳定性。在3个月的时间内,广泛收集了检察官、公安干警、被监管人提出的各类建议300余条,并逐一评估改进。增加数据统计模块,将平台运行的数据实时统计显示,便于办案机关了解当前全部案件的进展情况,不断提高信息化创新产品与办案需求的融合度。
【主要功能和优势】
非羁押数字云监督平台采用SAAS化统一部署,具有简便、实用、精准、高效的特点,除24小时全天实时监管的基本功能外,还兼具在线办案、云视频、人脸识别、精确定位等辅助功能。将先进的技术手段有机应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审前羁押率,提高了执行机关的监管效率,使得诉讼活动效率大大提高。
一是严格的身份认证系统。被监管人在签到前,必须通过App进行实人认证和实名认证。系统对人脸和人名进行比对验证通过后,被监管人方可进行签到,有效保证了被监管人的身份真实性,防止代签到、虚假签到等情况发生。
二是精准地理位置信息定位。通过精准地理位置信息定位系统,被监管人在签到时,系统会自动获取当前定位信息,并发送至指挥中心,警官、检察官可以通过网页查到被监管人的定位信息。
三是电子围栏判定人员范围。通过电子围栏与规定的签到范围进行比对,判断被监管人是否超出管理范围。超出范围,系统会提示越界,越界打卡时,系统会及时提醒检察官和公安执行人员,以便及时采取管理措施。
四是签到过程动态监管。被监管人签到过程需要录制音视频,该过程实时传回指挥中心,警官、检察官可以通过页面查看签到过程音视频,必要时发出警告提醒。
五是线上音视频询问。检察官或警官可以通过App随时呼叫被监管人,对于未准时签到打卡、非法越界等相关情况进行询问,以便及时掌握其活动动向,让监管从“黑盒模式”变为“白盒模式”。
六是多方线上协作。被监管人可以在线上提交请假申请,警官、检察官可以线上直接审批。公安干警也可以直接通过平台向检察院提交回执文书等法律文书,真正实现全流程线上协作。异地公安机关也可以直接通过平台与被监管人和检察机关实现线上协作。
【应用效果】
非羁押数字云监督平台正式上线以来,对检察机关59件案件68人,公安机关166件案件198人进行了云监督,没有人脱管。应用实践中,动态预警功能、精准定位功能、电子围栏功能实际效果明显,能快速对脱管人员进行监督,传统监管手段无法与之相比。
林甸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张进丰表示:非羁押数字云监督平台通过科技手段,填补了未羁押案件监管执行过程中缺乏有效管理手段的空白,配合各项规章制度使用,在不增加原有工作量的同时,最大限度解决被监管人失控、脱管问题,为科学管理、安全防范被监管人重新犯罪提供实时数据和处理依据。该平台信息化落实了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降低了审前羁押率,提高了执行机关的监管效率,使得诉讼效率大大提高。
“通过非羁押数字云监督平台的运用,真正实现用科技手段数字化开展取保候审执行工作,能让民警的日常管理工作更加高效、更加便捷,对监管对象的管理方式更科学,管理方法更多样,管理质量更高效,通过平台实现公安民警与办案检察官线上业务协作与传统的线下协作相比沟通更顺畅,协作质量更高,监管效果更明显,信息化形成了对被监管人员的管理、与检察官协作、案件执行的新格局。”林甸县公安局法制大队负责人赵乐东对非羁押数字云监督平台的具体应用效果表示肯定。
(作者单位:黑龙江省林甸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