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8 21:56:38来源:法律常识
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任务是今年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全国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和省、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安排中强调的重点工作之一。为贯彻落实市十四次党代会提出的关于“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强市、区(县)、街(镇)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要求,西安市司法局对区(县)、街(镇)、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进行专项调研,调研工作是今年西安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步伐的基础,也是保证下一步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有效可行的重要步骤。
据了解,“律师进社区”是莲湖区社区法治“1133”工作模式的主要内容。2015年,莲湖区率先在陕西省打造一名社区法律顾问、一个法治日活动、活动质量三级监督、活动开展三级保障的社区法治“1133”模式。自开展“1133”工作模式以来,莲湖区政府从全区500多名执业律师中,遴选出131名优秀律师,聘任为131个社区的法律顾问,为辖区居民提供零距离、全方位的公共法律服务。
近年来,西安市莲湖区持续开展社区法治“1133”工作模式,将基层法律服务融入社区治理,打造基层法治政府“莲湖样板”的建设。“在家门口化解矛盾”已成为莲湖社区群众的共识。2022年4月15日,根据《西安市司法局办公室关于调研区县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通知》安排,市局调研组第二组检查红埠街社区的法律服务工作,西安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李鹏、四级调研员郑国梁、莲湖区人民参与促进法治科科长杨正文、法律援助中心主任李旺妮、北院门街道办司法所所长毛允锋等参与检查。
北京市京师(西安)律师事务所王林律师自2018年4月份开始担任红埠街社区法律顾问,多年来采取线上线下多种方式进行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社区群众如何用法律手段解决生活中遇到的烦心事。在本次调研工作中,作为莲湖区北院门街道红埠街社区律师调解案例,受邀就莲湖区北院门街道红埠街社区律师调解案例接受陕西广电融媒体集团·起点新闻采访。
回顾案例 ↓↓
2021年2月,王某找到红埠街社区向值班律师王林诉说了最近遇到的一件糟心事,王某称“在红埠街辖区经营一家餐馆,最近同住楼上的一对老夫妇一直以经常闻到油烟味影响食欲为由三天两头打电话报警、向环保部门、食药监管局进行投诉,严重影响到了自己的经营,经过多次与同住老夫妇协商,并且花了好几万重新整改了抽风系统,老夫妇仍不妥协,自己不知道该怎么办”。
调解过程 ↓↓
经过王林律师进一步了解王某目前的情形确实很糟心:首先王某在红埠街经过多年的口碑积累,已经有了固定的客源,经营地址已经具有一定的显著地理识别功能;其次,随着新冠疫情的爆发已经对王某的经营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且王某的抽风系统整改已经花费了数万元,仍无法妥善协调邻里关系;最后王某与出租方的租赁合同也明确约定任何一方单方提出解除合同均应当赔偿对方2万元。
王林律师介入后,积极与红埠街社区主任虎威等人多次协调沟通,王某愿意重新选地进行经营,但是需要原来出租方给予一定的搬迁时间,经过多次座谈会沟通协调,社区律师向出租方多次释法明理,出租方需要保证王某对承租房屋的正常合法经营使用,此次王某遇到的实际情况已经致使签订的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应当依法解除合同,鉴于王某去年刚签订的合同,又重新进行了装修以及抽风系统整改花费数万元,出租方未能保证出租房屋的正常合法经营使用,存在一定过错,建议就王某的损失进行分摊。
媒体采访 ↓↓
在接受陕西广电融媒体集团·起点新闻采访中,王林律师告知记者,“我们就此专门起草了律师函,把所有基本的事实法律的规定发给对方,然后对方也找律师给当事人回了律师函,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进行调整,最起码保证当事人只要合法经营,而且只要不超出合同约定的经营范围,那么实际上要保证正常经营权的。”
经过王林律师及社区向对方多次释法明理后,短短一个月的时间,各方就握手言和,王先生也愿意重新选地进行经营,出租方按租赁合同对王先生进行损失赔偿。最终各方达成一致意见:解除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方退还王某未使用的房屋租金,并给予王某一个月的搬迁期限,同时给予王某装修补偿款20000元。一件令各方头疼数天的事,经过律师及社区的调解,最终各方握手言和。
相关报道链接和截图
陕西广电融媒体集团·起点新闻
莲湖区公法中心
莲湖 北院门
律师服务于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是莲湖区“1133”法制模式下的一个简短缩影,类似的调解事件在莲湖区131各社区每周都在上演。京师律师沉浸式地参与到社区治理的方方面面,真正让居民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高质量的法律服务,将群众之间的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同时节约了许多的社会资源,让社会的依法治理呈现一个良性发展的态势,为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贡献智慧力量,认真贯彻落实西安市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用实干实绩向党的二十大献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