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8 23:23:14来源:法律常识
记者 | 王飞翔
编辑 | 刘海川
疫情引发的连锁反应,审判系统也受波及。2020年6月份,国内多地律师告诉界面新闻,湖北、吉林等地的部分法院在开庭前要求律师到当地先行隔离14天,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一名辩护律师未到场的情况下开了庭。其中,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法院在律师尚处隔离期时下达了开庭通知书。
截至6月30日,全国尚有30个中风险地区,4个高风险地区,均在北京。6月19日,国家卫健委表示,6月16号以后,持有离京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到达目的地以后体温测量正常,并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以自由有序流动,“各地不应再设限”。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院长李曙光教授认为,保障诉讼人的合法权益是维护审理公正的重要环节,在疫情常态化的情况下,最高院应出台相应的程序性规则,防止单方面推进庭审的情况。
公开信息显示,自疫情爆发以来,全国各地法院审理工作或多或少都受到影响。为此,2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强和规范在线诉讼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各级人民法院要积极推广和有序规范在线庭审,综合考虑技术条件、案件情况和当事人意愿等因素,确定是否采取在线庭审方式,有效满足疫情防控期间人民群众司法需求,确保人民法院审判工作平稳有序运行。
事实上,包括吉林、广西、重庆等地的法院,正在采取远程线上开庭的方式保障审理工作正常进行。业内认为,特殊时期,(审判系统)更应该灵活处置,比如采取网络远程庭审或延迟庭审等方式,保障司法程序的有序运转。
湖北安陆法院:律师先到当地隔离14天
2020年6月15日,律师张铁雁得知北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响应级别由三级提升至二级后,“心里咯噔了一下”。几天前,他刚收到湖北省安陆市人民法院召开庭前会议的传票,告知他应于6月24日在当地参加庭前会议。
这是张铁雁代理的一起涉黑案件。他和同事孙大伟是该案第一被告人的辩护人,北京另外两位律师是第二被告人的辩护人。
突如其来的疫情升级,让庭审充满了不确定性。“还能不能出京”“当地是什么防控政策”成了律师出庭之前首先要考虑的问题。
律师孙大伟先给负责本案的湖北安陆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毛翠娥打了电话。“按照我们当地的防控要求,你们必须提前14天来我们当地先隔离再参加庭审。”毛庭长答复。
“但我们不可能把半个月耗在隔离上。”孙大伟律师说。实际上,在更早之前,他们还收到了另一起涉黑案的开庭通知。这份来自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建华区人民法院的通知称,对于文波、王波等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一案将于6月20日召开庭前会议,22日至24日开庭审理。如果需要到安陆市当地进行隔离后再出庭,“时间上有冲突。”
据他介绍,他和其他三位律师都住在北京低风险地区。
出京程序早有政策。6月20日,国家卫健委疾控局监察专员王斌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6月16号以后,低风险地区人员持有离京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者能够出示包括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健康码,到达目的地以后体温测量正常,并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是可以自由有序流动的。“(增加各地不要设限的表述)”
据公开信息,6月16日,安陆市已经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二级响应降为三级。6月19日, 界面新闻致电安陆市疫情防控指挥部,一位胡姓工作人员表示,尽管风险等级已经下调,但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离京人员来安陆必须持有7天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向所在社区报备并居家观察14天。
界面新闻并未在这份文件中找到相关规定。这份由湖北省防控指挥部于6月12日下发的《关于调整全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有关事项的通知》称,对中高风险地区来鄂人员,会同其家庭、工作(接待)单位、入住酒店进行主动追踪登记,并将其纳入网格化管理,采取隔离观察14天并进行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措施。
《通知》并没有针对低风险地区的规定。 “这个可以再跟法院沟通,如果法院那边没问题就可以,核酸证明不是还有7天有效期吗?”胡姓工作人员说。
此前,该案当事人家属曾收到一条毛翠娥庭长发来的短信,“我们拟定于6月24日召开庭前会议,但你们律师因北京疫情出不了北京,无法履行辩护职责,但是我们的案件将依程序如期审理。”
6月19日,负责审理该案的庭长毛翠娥告诉界面新闻记者,“庭前会议、开庭日期都已经定了,如果参加庭审就必须先来隔离。”对于要求隔离的依据以及是否存在延迟开庭或网络开庭的可能,毛翠娥庭长不予置评。
“为了这个案子我们做了充足的准备,阅读了90多本卷宗,现在就算临时换律师都来不及。如果强行开庭,我们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怎么保障?”孙大伟律师说。
部分律师申请延期开庭
在张铁雁等律师为隔离与否纠结时,黑龙江省律师迟夙生也遇到无法出庭的麻烦。
6月15日,律师迟夙生在隔离期间,收到了吉林市龙潭区法院的《出庭通知书》。《通知》称,房祥龙等二十名被告人寻衅滋事等罪一案将在6月29日9点开庭审理,本案审理预计共需5个工作日。
对迟夙生来说,开庭当天,她将仍在齐齐哈尔市隔离点接受隔离。
4月8日,因疫情被困国外的迟夙生第一次接到吉林市龙潭区法院的电话通知。该院刑事审判庭庭长郑卓告诉她,4月15日将召开庭前会议。迟夙生在电话中提出了异议,“现在澳大利亚直飞国内的航班停飞,我没办法参加,况且我回来之后还需要隔离。”
据4月8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下达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法院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为确保疫情防控和审判执行工作“双胜利”,各级法院对于境外返回吉林且必须到场的诉讼参与人,至少为其预留14天以上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
“这是一个涉及20人的涉恶刑事案件,案情比较复杂,需要排除很多非法证据,所以我们申请召开庭前会议。我是第一被告人的辩护人,如果不能参加就太可惜了。但郑庭长还是坚持如期召开。”迟夙生说。
6月14日,迟夙生终于高价抢到一张悉尼直飞厦门的回国机票。原本打算在厦门隔离14天之后,立刻前往吉林准备庭审的迟夙生又遇到了新问题。“我户籍所在地齐齐哈尔市要求境外返回人员隔离结束后,要先回齐齐哈尔集中隔离7天,再居家隔离14天,这样以来就是35天,不仅没赶上庭前会议,6月29日的首次开庭也参加不上了。”
6月17日,迟夙生以书面形式向吉林市龙潭区法院申请延迟开庭,但未收到答复。6月19日,记者致电吉林市龙潭区法院刑事庭庭长郑卓。对方表示,法院会考虑相关情况,如果延迟开庭会告知当事律师及被告人。
“所有能想到的办法全试过了。”迟夙生说。为了抵达庭审现场,迟夙生比其他律师同行的经历更曲折。
6月23日,记者从迟夙生律师处获悉,最终经过各方努力,龙潭法院已决定延迟到7月27日审理该案。
多地法院网络审理案件
6月17日,一段律师手持律所证明和律师证被关法庭门外的视频在社交媒体上流传。当事人北京泽博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征告诉界面新闻,因北京疫情,他本人无法到达法庭现场,所以临时委托助理王飞代为提交延期、中止审理的书面申请,“没想到连法院大门都进不去”。
6月11日,北京新发地出现新冠感染者,新发地批发市场也成为疫情高风险地区。刘征恰好在6月12日经过新发地,并在附近地区短暂停留。
“我原本是预订了6月14日前往宁波的机票,因为3天后就是开庭的日子。”刘征说。随后他从宁波市疾控中心得到的答复是,这种情况不建议前往,如果前往宁波需要先隔离。
开庭日期越来越近,作为这起刑事案件的主要辩护人之一,刘征在6月15日再次联系宁波中院主审法官吴旭峰申请延期开庭,但遭到拒绝。
“对于这个案子,我们一直是做无罪辩护的,但一审判决中,三位当事人分别被判处3到6年不等的有期徒刑。所以二审对我们来说尤其重要。”刘征律师说。谁也没想到的是,等到二审时,律师却遭遇无法出庭的尴尬。
6月16日,开庭前一天,刘征打通了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电话。经过紧急沟通,浙江省高院回复称已经跟宁波中院主审法官协调,该案可能会以网络远程开庭或延迟开庭。“到时候法官会跟你们联系。”
“我们始终没有等到这通电话,案子也在6月17日如期开庭了。”刘征说。上诉人马丽萍的哥哥马建军也以家属的身份旁听了庭审,“庭审刚开始,另一位辩护人就代表刘征向法院说明他不能参加庭审的原因,并提交了宁波疾控中心、浙江省高院对于此事的答复,并要求延期开庭或视频审理。最后,法庭宣布案件将书面审理。”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院长李曙光教授认为,保障诉讼人的合法权益是维护审理公正的重要环节,在疫情常态化的情况下,最高院应出台相应的程序性规则,防止单方面推进庭审的情况。
李曙光教授表示, 疫情发展至今,全社会各行各业都受到了影响,不仅增加了商业成本、出行成本,也增加了诉讼成本。但司法机构不能只想着自己的成本而人为加重其他人的成本。特殊时期,更应该灵活处置,比如采取网络远程庭审或延迟庭审等方式,保障司法程序的有序运转。
公开信息显示,自疫情爆发以来,全国各地法院审理工作或多或少都受到影响。为此,2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强和规范在线诉讼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各级人民法院要积极推广和有序规范在线庭审,综合考虑技术条件、案件情况和当事人意愿等因素,确定是否采取在线庭审方式,有效满足疫情防控期间人民群众司法需求,确保人民法院审判工作平稳有序运行。
疫情期间,全国多地法院采用远程网络审理案件的做法。如3月25日,吉林省洮南市人民法院疫情期间首次通过互联网庭审系统远程连线的方式,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李伍等人涉恶案件;2月11日,广西南宁市邕宁区法院利用“云间”法庭开庭审理了6起民事案件,当事人和代理人在各自居住的地方利用电脑或手机远程视频参与庭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