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9 00:18:57来源:法律常识
2018-12-03 09:18 | 柯桥日报 | 浙江新闻客户端记者 曹梦婕 通讯员 朱敏锐
早前,柯桥某建筑企业麻烦事不断,在输了一场官司后,接连收到法院传票,成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老赖”。今年10月,柯桥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介入调查后发现,原来这一切都是该企业前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李某在从中作祟,李某指使他人凭着伪造记工单、欠条,向法院提起虚假诉讼,要求建筑公司支付“莫须有”的工资。
近日,经侦大队顺利破获该案,因涉嫌虚假诉讼,李某、武某已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拘留,其中,5人被取保候审,另一名涉案人员警方还在进一步追查之中。
输一场官司后又收到6张法院传票
事情要从第一场官司说起。当时的原告李某龙,自述在2013年间曾在柯桥某建筑企业负责的宁波某工程项目工作,并出具了由项目部开具加盖公章的工资欠条。由于时间久远、人员变动等原因,欠条真伪一时难辨。由于拿不出有力的证据,柯桥法院判决公司败诉,支付李某龙5万余元。
就在执行完法院判决后,有6人先后拿着欠条将该企业告上了法庭。该企业相关负责人在接连收到法院传票后觉得事有蹊跷,并且发现,上述7人都是安徽利辛县人,且聘请的代理律师是同一人,更加加深了他们的怀疑,10月10日,该企业便向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反映情况。
农民工遇欠薪诉诸法律维权,这是再正常不过的解决方式,但企业却称其中有诈。为此,在收到企业反映的情况后,经侦大队高度重视,立即指派副大队长张咸华、民警周见海着手调查。
“欠薪”的工程人员根本没有做过该工程
根据经侦大队的调查,当时企业承揽的宁波工程项目部在竣工验收后就随即解散,如今再要重新调查,确实存在一定的困难。
“当时的项目部负责人是梁某,工作人员李某负责工地现场管理。对项目部拖欠工人工资一事,两人各执一词,梁某不置可否,而李某龙则表示是有那么一回事。”这让调查一度陷入困境。
解铃还须系铃人。警方决定先对几名原告的背景进行调查。果然,一查便发现事情确实不简单。几名所谓的原告均自述2013年7月至年底一直在宁波工程处工作,按理说这段时间应该办理了暂住登记,但民警查询发现该时间段,他们并无在宁波的暂住记录,更有甚者,可能都没有去过宁波,可以简单理解为他们并没有在宁波工程处工作过。
为了查明情况,民警做了大量外围工作。他们分赴义乌、宁波、安徽等地开展走访调查。根据暂住信息,民警发现原告之一王某2013年曾在金华义乌工作,为此,民警找到了王某的前雇主箱包作坊老板、前房东走访调查,他们称2013年一整年王某都在义乌工作生活,也就是说在宁波工作根本是个谎言。另一名原告武某在2013年间也同样没有在宁波的暂住记录。2010年,武某曾因抢劫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多,直至2013年8月才出狱。
这一切调查结果,让人不得不产生怀疑,所谓的7名原告可能涉嫌虚假诉讼。
受朋友之托伪造工资欠条打官司
随后,民警在安徽找到了武某。武某向警方交代,工资欠条一事确实子虚乌有,自己是受朋友李某龙之托,对方告诉他说自己亲戚有笔钱要不回来,希望他拿着工资欠条上法院打官司。
不久后,李某、李某龙、王某等人陆续赶到柯桥区经侦大队。李某就是当时宁波项目部工作人员,他一五一十交代了事情经过。原来,在项目部期间,负责人梁某与李某在工程款项上有一些经济纠纷,梁某给李某打了一张30余万元的欠条,但一直久拖不付。见要不到钱,于是李某动起了歪脑筋,他把几个外甥和外甥的朋友找来,伪造了7张项目部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欠条,聘请律师打官司。为了试试管不管用,他先让外甥李某龙拿着欠条将建筑公司告上了法院。见外甥李某龙胜诉后,李某随后又让其余6人分别起诉。
因涉嫌虚假诉讼,李某、武某已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拘留,其中,5人被取保候审,另一名涉案人员警方还在进一步追查之中。
虚假诉讼套取资金触犯刑法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该起案件是柯桥首例伪装拖欠工资进行的虚假诉讼,犯罪嫌疑人利用虚假诉讼,意图实现自己的利益。这些行为无疑侵害了司法公正,违背了社会诚信道德原则。
“以往虚假诉讼主要集中在民间借贷纠纷、房地产权属纠纷、离婚涉财纠纷、追索劳动报酬、企业破产等领域,近年来开始出现一些新领域虚假诉讼案件。”相关办案民警向记者举例说,早前在机动车辆保险、医疗保险、企业财险等领域,就有人虚构诉讼主体、法律关系,捏造或夸大损害事实,通过诉讼骗取判决书或调解书,套取保险金。
该民警提醒,在2015年实施的《刑法修正案(九)》已增设“虚假诉讼罪”,因此,如果遇到类似的纠纷、分歧,市民一定要通过正当途径解 决,千万别因一时歪念而触犯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