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9 00:56:58来源:法律常识
收养关系解除
还能索要赡养费吗?
石先生:40年前我们夫妇收养一弃婴,视为己出,供他上学并成家。养子得知我们不是亲生父母后,与我们关系日趋紧张,后来解除了收养关系。双方协议约定,就我们为他支出的抚养费、教育费等给予50000元补偿。现在我们夫妇年近80,无收入来源,还能要求养子承担赡养责任吗?
张律师: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根据你所述,你们夫妻供养养子上学并成家立业,已和养子形成了多年的扶养关系,虽然养子与你们解除了收养关系,但是由于以前的扶养关系,养子依然应当对你们承担赡养义务。但是这种义务以维持你们夫妻的基本生活为要件,以不造成养子生活困难为准则。因此,你可以向养子讨要生活费。
婚后公婆出资买房
离婚时女方有份吗?
王女士:我与李某2016年5月登记结婚,婚后和公婆一块居住。2018年3月公婆出资80万元给我们购买了一套住房,登记在李某名下。今年我和李某准备离婚,我要求对该套住房进行产权分割,但是李某不同意,他说房子是他父母出资购买的且登记在他一方名下,应是他个人房产,我没有分割的权利。这套房子是李某个人财产吗?
张律师: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另外,一般情况下,要证明是“明确表示”过的,则需要有书面赠与协议,最好经过公证。本案中,对于李某的父母因买房而出资的80万元,在法律上属于一种赠与行为,除非李某父母在赠与时,明确表示赠与李某个人,否则应当认定是对夫妻二人的赠与。综上分析,李某名下的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由双方共同分割。
工伤私了后
还能再主张权利吗?
江先生:我在一家建筑公司做木工,今年1月我被掉落的木板砸伤脚部造成骨折,公司和我协商,给我3万元了结此事,我答应了。后来我的脚部恢复不好,就自己申请了工伤认定,被认定为工伤,后又申请了劳动能力鉴定,被鉴定为10级伤残,按照工伤待遇计算公司应该向我赔偿10多万。我还能要求公司增加赔偿吗?
张律师:该赔偿协议系在未经工伤认定和评定伤残等级的情形下签订,说明你对自己应该获得的工伤待遇标准尚不清楚,而实际应该获得的赔偿远高于协议赔偿额,则该调解协议符合显失公平、重大误解等可撤销情形。因此,你可以申请撤销该调解协议,要求公司按照工伤待遇标准给予赔偿。
摩托车有问题
导致他摔倒受伤
李先生:今年6月,我在王某经营的摩托车店购买了一辆摩托车。前几天我正常骑行时突然发生侧翻,我摔倒在地,手臂骨折并有多处擦伤,事后检查摩托车侧翻原因是车轮扭了。我报警处理,经相关部门检测认定摩托车车轮材质不达标。我应该找谁赔偿?
张律师: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产品缺陷由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此产品责任纠纷属于特殊的侵权纠纷,适用无过错责任,只要你能够证明购买车辆的事实、损害结果、损害结果和产品质量之间有因果关系,生产者和经营者没有免责的情形,那么经营者王某和摩托车厂家均应承担赔偿责任。因此,你可以要求王某承担责任,也可以要求摩托车厂家承担责任,也可以要求王某和厂家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律师观点,仅供参考
徐报融媒记者 孟丽 整理
来源: 都市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