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9 05:23:37来源:法律常识
网友小张咨询:我和老婆小如结婚已经2年了,我老婆在结婚前,曾经有过一段婚姻,并生下一个男孩。但是她前夫对她越来越不好,甚至连续家暴数月,她忍受不了就离家出走了。3年后和我认识,她便回去和前夫进行协商离婚,但是双方协商不了,到法院起诉。法院判决下来,要求她每年支付6千元的抚养费。现在她因为各种原因,给不起孩子抚养费。于是她前夫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冻结了她的银行卡。那么作为她的配偶,我这边是否要支付她的孩子抚养费?会不会冻结我的银行卡?
一、再婚后,夫妻一方对另一方的子女有抚养义务吗?
婚姻法第27条第二款规定,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也就是说网友小张小如和小如的孩子存在抚养教育义务的,那么小张对小如的孩子有抚养义务,要支付孩子抚养费,否则小张就没有抚养义务。
继父母和继子女之间的法律关系存在两种情形:
1、没有形成抚养教育关系:比如,继子女已经成年,独立生活了,或者完全由一方亲生父母承担抚养教育义务,又或者跟随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生活的。
2、形成抚养教育关系,比如再婚后,未成年的继子女完全或者部分由继父或者继母抚养、教育。
二、支付孩子抚养费是否侵犯再婚后的夫妻共同财产权?
夫妻之间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但是男方或者女方也有合理处分自己个人收入的权利。假如小如支付每年6千元抚养费数额在自己收入可承担的范围内,同时不存在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那么支付孩子抚养费不算侵犯再婚后的夫妻共同财产权。如果小如支付孩子抚养费数额超过自己负担能力,可以向对方协商孩子抚养费,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进行诉讼。
三、不是被执行人,家属会被冻结银行卡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网络查询、冻结被执行人存款的规定》第7条规定,法院在办理执行案件过程中,不得对被执行人以外的非执行义务主体采取网络查控措施。也就是说被执行人亲属的个人银行账户资金,法院没有权力冻结。但是可以执行财产,包括被执行人共有的家庭共有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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