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9 05:52:06来源:法律常识
近日有客户向我所咨询,
“我和老公结婚3年了,还没有小孩,平时和他两地分居,工资也是各人花各人的。现在我已经失业半年了,还没有找到工作,积蓄已经花完了。
我现在生活困难,我让老公给我一点生活费,被他拒绝了,请问我可以要求老公给我生活费吗?”
律师解答: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夫妻之间有相互抚养的义务,需要抚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有要求另一方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你们现在是夫妻关系,有相互抚养的义务,如果你生活确实困难,又没有其他经济来源,根据上述规定,可以要求你老公给付抚养费。
建议你们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的,也可以到法院起诉。
一、亲属
法律规定的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
血亲包括直系血亲和旁系血亲,比如表姐、表弟、叔、舅等。
姻亲,包括岳父岳母、小舅子、小姨子等等。
因此亲属的范围是比较大的。
二、近亲属
法律对于近亲属的定义则十分明确,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三、家庭成员
家庭成员指的是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如果不是近亲属,即使一起共同生活,也不是法律上的家庭成员。
问题类型:婚姻家庭
解答团队:婚姻家庭法律团队
法律支持:江苏玄博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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