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9 09:29:35来源:法律常识
本报记者 薛尧
实习生 潘文婧
天花板上的墙皮陆续脱落,可物业却以已过保修期为由拒绝维修。近日,家住同安区中海万锦熙岸的市民李女士拨打本报热线968820反映了这一问题。
昨日上午8点左右,记者来到中海万锦熙岸小区李女士家中,看到客厅和卧室的天花板墙皮均有脱落现象。李女士告诉记者,5月17日当天,客厅天花板墙皮成片掉落,还砸到了人,然而没过一个月,卧室天花板墙皮也在半夜脱落,掉下后砸到了她的腿。李女士的爱人周先生说,他们找来专业人士检测,墙皮脱落是由于施工时腻子的黏合性不够导致。
记者来到8号楼1102室,业主宗先生告诉记者,今年3月时,卧室天花板有两处地方墙皮脱落,脱落位置周围的墙皮一碰就掉,无奈之下只能先用纸张贴补。“我找了检测人员来检测,他们说墙体和水泥板的黏合度不够,前段时间室内湿度高,缝隙加大,导致脱落。”宗先生用纸张贴补的地方已经隆起,内有墙皮仍在脱落。据了解,在该小区业主群里,至少有二三十户居民反映家中出现此情况。
当天下午4点30分左右,记者来到该小区物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该小区于2017年交房,物业提供两年的维修保养服务,但由于目前距维保有效期已经过了3年,维保期过后任何装修问题需要业主自费处理。
【律师声音】
如能证明系开发商责任
开发商需承担维修费用
北京盈科(厦门)律师事务所律师许东表示,在房屋保修期内,若房屋有任何质量问题,开发商应无偿修理。但这不能免除开发商在合理期限内保证房屋质量的合同义务。2017年至今,仍然可以认为房屋在质量保证的合理期限内。
建议业主委托专业机构或提起诉讼,由司法鉴定机构鉴定墙体脱落原因,若证实系开发商偷工减料等原因导致房屋出现质量问题,开发商无法证明该质量问题是自然力原因或业主使用不当等原因,则可以认定其提供的房屋不符合质量要求。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二条规定:“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因此即使保修期已过,如能证明房屋质量问题系开发商的责任,则开发商仍要履行维修义务,承担维修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