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9 10:17:34来源:法律常识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蔡长春 周斌
“真没想到能这么顺利,在家里就把欠了三年的钱要回来了!不但解了燃眉之急,还省了来回折腾的钱。”日前,张师傅激动地对法律援助承办律师谢金东说。
来自湖北省十堰市的张师傅是一名建档立卡贫困户,常年在山东省东营市打工。2020年,一场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阻隔了他的谋生路,也阻断了讨薪路。
原来,张师傅被拖欠了4.8万多元劳务费,对方只给他出具了一张欠条,且未表明欠款的理由。因张师傅回湖北老家过年,年后湖北疫情暴发,无法返回东营申请法律援助。眼看诉讼时效就要到期,张师傅焦急万分,无奈之下拨打了东营市法律援助中心的电话。
工作人员一边安抚张师傅的焦虑情绪,一边了解案情。经确认,张师傅的情况符合法律援助条件,于是工作人员网上远程受理了他的法律援助申请,并于当天指派山东奋飞律师事务所律师谢金东办理此案。
谢律师接到指派后,第一时间与张师傅沟通,仔细询问案情,分析证据,了解到他身在湖北后,积极帮助其取证,为开庭做好准备。随着庭审日期的临近,谢律师经与法院沟通,决定通过远程视频的方式让原告本人参加庭审。开庭前,谢律师又多次与被告进行了沟通。
2020年3月12日,双方在法院主持下进行调解,经过共同努力,双方达成和解,通过视频远程签名的方式签署了调解协议,法院于同日出具了调解书。调解完成后,谢律师为本案的执行继续奔波,直至5月中旬,欠薪终于全部打到了张师傅的账户上,至此本案圆满结束。
法律援助让困难群众苦有处诉,理有处说,合法权益有人维护。今年以来,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相继推出一系列扎实有效的举措,在脱贫攻坚道路上,为困难群众送上了法治阳光的温暖。
为服务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大局,山西省司法厅推进特殊群体关爱行动具体措施,将农村留守儿童、空巢老人、残疾人、妇女等作为法律援助重点对象,将劳动报酬、婚姻家庭、食品药品、医疗、交通事故、土地承包经营、土地流转等纳入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切实解决困难群众切身利益问题。
山西省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马军告诉《法治日报》记者,山西省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主动把困难职工法律援助融入脱贫攻坚大局,助力全省建档立卡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其中,临汾市对农村低保人群、孤寡老人、返乡农民工以及因疫情原因无法提供经济困难证明等特殊人群,开通“绿色通道”,由申请人进行书面承诺备案,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优先办理。繁峙县积极参与帮贫扶困,加强与民政、人社、残联等部门沟通,共享低保人员、五保户、困难职工有关数据,建立法律援助服务档案,深入摸排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户法律援助诉求,更加精准地为低保人员、五保户、残疾人等帮扶对象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自今年5月“法援惠民生 扶贫奔小康”品牌活动开展以来,吉林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依托15个脱贫攻坚便民法律援助窗口和1489个脱贫攻坚法律援助联络点开展脱贫攻坚法律援助工作。
“活动开展至今,全省共办理脱贫攻坚法律援助案件163件,为贫困人口提供法律咨询1037人次,为贫困人口挽回经济损失59万余元。”吉林省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刘洪岩说。
辽宁将省委省政府确定并登记在册的农村贫困人口作为开展法律援助服务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工作重点,实现了与扶贫部门之间的贫困人口信息共享,农村“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对县(区)、乡(镇)、村(屯)贫困户的覆盖率达96%以上。
青海省司法厅和省扶贫局联合制定下发《关于开展法律援助助推精准扶贫工作意见》,规定城镇、农村(牧区)居民按照青海省居民所在地当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3倍以内的,均可申请法律援助。
湖南省围绕“助推脱贫攻坚”,重点开展“法援进乡村”专项活动,通过公共法律服务站(点)工作人员、村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等专业人员,开展全面摸排,收集农村留守儿童、空巢老人、残疾人等困难群体的法律援助诉求,提供有针对性的法律服务。
“我省在贫困村组织法律帮扶活动,为村民生产生活等主动提供法律咨询、上门受理法律援助申请等,还在湘西、怀化、张家界等贫困集中地区开展‘法治村村响’‘屋场法治夜话’等活动,积极宣传法律援助及相关惠民政策,进一步增进了群众对法律援助工作的了解。”湖南省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处长陈少杰对记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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