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9 10:44:44来源:法律常识
文/王闲乐 曹飞 刘雪妍
今天上午,全国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大会发言,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吕红兵讲了自己与民法典之间的故事。
今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正式施行。吕红兵注意到,近期,人民法院纷纷发布民法典首案。好意同乘、自甘风险,婚姻撤销、子女抚养……不经意间,值此“千门万户曈曈日”,业已“飞入寻常百姓家”,中国正式步入民法典元年。
吕红兵说,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民法典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民法典从来不只是立法者和法学家的事,也不应由法官和律师独享;它应该走进千家万户,来到每个人的身边,陪伴其一生,守护其一世。
“我想讲两个故事,谈谈自己的体会。”吕红兵说,2020年6月1日晚,新华社发布民法典全文。第二天上午,他就来到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街道开讲“老百姓身边的民法典”。从生老病死、远亲近邻、家长里短,到舌尖上、绳子上、头顶上的安全,居民们听得津津有味。吕红兵身边不少社法委委员,在民法典编纂中贡献智慧,于民法典出台后率先学习研究,自民法典施行日切实履行;与此同时,汇编案例、撰写教案、巡回演讲,如宣言书、宣传队、播种机,不辞辛苦甘做法典宣教“小蜜蜂”。
吕红兵说,政协委员应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作为委员中的法律工作者,更应做好宣传法律的工作,设定主题到企业座谈、去社区互动、来学校演讲、进乡村调研,开启“民法典委员大合唱”。
他说,宣讲民法典,应讲透一个“意义”。要讲清楚实施好民法典,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人民权益实现和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然要求,是提高我们党治国理政水平的必然要求。宣讲民法典,应把握一条“红线”。民法典是一部“权利”宣言书,“权利”二字应贯穿始终。宣讲民法典,应创新一类“方法”。要以案说法,以例释典,运用身边发生的案件、最新出现的案例,设定场景切入,使听者有现场感、体验感,通俗易懂,雅俗共赏。宣讲民法典,应提升一种“境界”。这不是普通宣传,也有异常规讲课,努力让百姓养成民法思维,提升法律意识,共建法治社会。
栏目主编:张骏 文字编辑:王闲乐
来源:作者:上观政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