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05 20:40:11来源:法律常识
改革开放前30年,乃至改革开放后很长一段时间,一直是农村做出牺牲,反哺工业化,反哺城市化:工农业剪刀差、农地转用的征地制度,使得农村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只能做农业。
虽然金融支持三农的口号喊了很久,无论是商业银行、普惠金融、互联网金融还是合作金融,但是效果至今难言乐观。从资金流向来看,农村偏爱银行存定期,这些资金在金融机构内,更多的是流入的城市的基础设施和房地产等领域。从农村流入城市的资金,远大于从城市流向农村的资金。
说白了还是:嘴里喊着资金支持三农,手里还是干着农村资金反哺城市的活儿。三农和金融,基本就是绝缘。
为什么会这样?嘴上可能不城市,但心里一定是诚实的。资金到了农村,不仅难以盈利,而且大概率是亏本的买卖!各地分行行长中面临这样的难题:向农村放款,坏账率高;不向农村放款,又完不成总行划定的支持农业的放款额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和《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有关要求,切实提升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效率和水平,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财政部、农业农村部日前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指出,要健全适合乡村振兴发展的金融服务组织体系,积极引导涉农金融机构回归本源;明确重点支持领域,切实加大金融资源向乡村振兴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倾斜力度,增加农村金融供给;围绕农业农村抵质押物、金融机构内部信贷管理机制、新技术应用推广、“三农”绿色金融等,强化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充分发挥股权、债券、期货、保险等金融市场功能,建立健全多渠道资金供给体系,拓宽乡村振兴融资来源;
以上这些都是陈词滥调,没什么新意,这个文件早在1月9号就发了,但是没有引起市场重视,直到央行发出后,才被市场注意到,真正有新意的是下面这段:
做好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金融服务,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配合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部署,加快推动确权登记颁证、价值评估、交易流转、处置变现等配套机制建设,积极稳妥推广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结合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试点进展稳妥开展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业务,推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集体资产股份等依法合规予以抵押,促进农村土地资产和金融资源的有机衔接。结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工作进展,加大对具有独立法人地位、集体资产清晰、现金流稳定的集体经济组织的金融支持力度。
重点已经标粗,也就是说,农村的承包地、农房、经营性建设用地、集体资产股份以后就都可以抵押贷款了。考虑到农村这四类资产的庞大体量,百万亿起步那是轻轻松松。
目前所有的农村贷款,都是只贷给农业生产加工环节,农民消费环节的基本没有。比如:你家有人生大病,银行不会给你贷款的。你家儿子结婚要彩礼,银行也不会给农民贷款的。
允许农地农房抵押当然对农民是好消息,这意味着一直压制农村发展的资金问题有望得以解决,也意味着农地农房的价值要重新评估,以前的价值太低了。
但是也应该看到,允许农村资产抵押,只是政策导向,虽然这次的文件是央行、财政部这样的实权部门联合发布的,但是最后文件具体能落实到什么程度,还是要取决于农村资产的质量。
虽然相对于城市资产的高杠杆而言,农村资产基本没有什么杠杆。但是显然城市农村两种资金贷款的要求和期望不同,城市里可以发行永续债,只要还利息即可,农村显然要求不能这么低,可以要求保本微利,但是不能赔本。
这样可能就只有一个结果,政策放开了,实际贷款发不出去,因为满足贷款条件的潜在农户还是不足,如果真是这样,那对于大部分农民而言,还是白高兴一场。
不是所有摘除了紧箍咒的猴子,都能翻得了筋斗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