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9 11:12:31来源:法律常识
新京报讯(记者 倪兆中 邵骁歆)湖南邵东县一女子龙丽因做噩梦,上班时精神不好,同厂男子唐龙谎称其“撞鬼”。唐龙遂以“驱鬼排毒”为由,先后多次与龙丽发生性关系。今日(11月6日),新京报记者从邵东县人民法院获悉,该院日前审理该起案件,唐龙因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庭审过程中,据被害人龙丽讲,她在邵东县某工厂内打工。2019年4月29日,她请假回家做农活,晚上睡觉时做噩梦。次日上班时精神不佳,唐龙说她碰了邪气要找师公辟邪。唐龙自称会捉鬼术,还称在她租房附近的池塘边和工厂附近捉过鬼。唐龙遂以“驱鬼”为名,多次抚摸龙丽身体。
龙丽称,5月18日,唐龙提出“抚摸”排毒的方式不行,必须发生性关系来解毒。当晚,她和唐龙在一宾馆发生性关系。5月20日,唐龙又以“驱鬼”为借口,将她再次带到宾馆开房,但此次唐龙未得逞。当晚,龙丽受到唐龙的恐吓。次日,唐龙将她带至某宾馆发生性关系。
龙丽说,6月7日,她发信息告诉唐龙自己怀孕了,之后唐龙以此要求她要一个月内至少发生两次关系,否则将这些事情告知她老公。最终,龙丽将事情告诉老公后到派出所报案。
唐龙当庭承认,因龙丽不愿再和他发生性关系,威胁龙丽说要将他们发生性关系的事情宣扬出去。但唐龙及其辩护律师同时辩称,发生性关系系龙丽自愿,并非强奸。
最终,法院认为,唐龙违背妇女意志,利用胁迫手段强奸妇女,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处唐龙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文中均为化名)
校对 刘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