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9 12:25:48来源:法律常识
有粉丝私信说 他加盟了一家店铺,但是对方没有跟自己签合同,这两天考虑后不想开了。问能退加盟费吗?
这个我们要分情况讨论了。
如果店还没有开,还没有使用对方的经营资源等一些情况下是可以退款的。
因为这里涉及到一个“加盟冷静期”的知识点。
什么是加盟冷静期呢?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
第十二条特许人和被特许人应当在特许经营合同中约定,被特许人在特许经营合同订立后一定期限内,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是不是想问什么是特许人?什么是被特许人呢?
特许人就是要加盟的这家店,被特许人就是加盟商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商业特许经营(以下简称特许经营),是指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以下称特许人),以合同形式将其拥有的经营资源许可其他经营者(以下称被特许人)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开展经营,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用的经营活动。
企业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作为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
冷静期是多长呢?这个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但是一般不宜过长。
那如果使用了对方的经营资源怎么办呢?
这种情况一般要进行协商,因为每个人遇到的事情都不一样,所以没办法简单的说明。建议找律师好好聊一聊该怎么做。(比如找杜克)
但要注意的是,如果是个人原因i昂要退出的话一般情况下定金是不会退还的。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
第十一条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特许人和被特许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特许经营合同。
特许经营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特许人、被特许人的基本情况;
(二)特许经营的内容、期限;
(三)特许经营费用的种类、金额及其支付方式;
(四)经营指导、技术支持以及业务培训等服务的具体内容和提供方式;
(五)产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标准要求和保证措施;
(六)产品或者服务的促销与广告宣传;
(七)特许经营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和赔偿责任的承担;
(八)特许经营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九)违约责任;
(十)争议的解决方式;
(十一)特许人与被特许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六条特许人要求被特许人在订立特许经营合同前支付费用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被特许人说明该部分费用的用途以及退还的条件、方式。
《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好啦,今天您又学到新知识了吗?
跟着小杜每天学点法律知识~(欢迎咨询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