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9 15:54:56来源:法律常识
2月19日上午,一场特殊的庭审在“视频”上有序进行。依托视频远程审判系统,检察官、法官、律师、被告人等均参加此次“云庭审”,实现真正的隔空对话。隔着屏幕,怀集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诈骗罪对犯罪嫌疑人李某新提起公诉。此案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以来,肇庆市检察机关起诉的首例危害疫情防控工作刑事案件,也是怀集县人民检察院第一宗利用网上平台开庭审理并判决的刑事案件。
检察机关指控
1月27日,被告人李某新利用疫情期间口罩紧缺的形势和民众急切需求的心理,在微信上虚构有口罩出售的事实,诱骗被害人林某某主动向其购买3000个口罩并通过支付宝支付货款人民币3550元,收取货款后失联。
2月1日,被告人李某新被怀集县公安局抓获,并刑事拘留。怀集县公安局以诈骗罪对该案立案侦查后,怀集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时间安排办案骨干力量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熟悉掌握案情,并指引公安机关准确定性全面取证,督促犯罪嫌疑人尽快退赃退赔。后李某新在公安侦查阶段由其家属代为向被害人林某某退回全部违法所得人民币3550元。
2月14日,案件移送审查起诉,怀集县人民检察院迅速启动认罪认罚速裁程序助力案件办理提速增效,并通过视频设备依法进行了讯问,同时采用非接触式的方式安排值班律师为李某新提供了法律帮助,充分保障了其诉讼权利。
2月19日上午,怀集县人民法院通过远程审判系统开庭审理此案,怀集县人民检察院公诉人在线出庭支持公诉。庭审中,法院采纳检察院提出的精准量刑建议,当庭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被告人李某新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宣判后,被告人李某新表示服判不上诉。
检察官提醒!
当前,全国上下正在全力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疫情防控事关全民生命安全和公共安全,希望广大人民群众能够自觉配合防控工作,对妨害公务、制假售假、非法经营、造谣传谣等干扰、破坏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将依法从严、从快处理,切莫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来源:怀集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