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9 17:43:15来源:法律常识
李女士来所咨询:一个月前,我与某装修公司签订了一份装修合同,并交了5万元装修费,工期约定90天。昨天装修工人突然告诉我们,他们不能继续装修了,因为装修公司黄了。请问律师,现在面对装修公司进行到一半的工程,我们这些房主有什么办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律师解答:13622001319
天津击水律师事务所田伟律师、杨丽实习律师解答:李女士作为房主与装修公司签订装修合同,在法律上应该被定义为加工承揽合同。李女士是定做人,而装修公司是承揽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六十八条“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的规定可知,加工承揽合同的定做人有权随时解除承揽合同。面对装修公司违约停工的情形,李女士在与公司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可依法拿起法律武器,起诉装修公司要求解除装修合同,并要求对方公司退还相应未完成的费用。
律师建议,李女士在起诉前应提前保留证据,如录像、拍照等,以便计算装修公司未完成的工程量,同时尽量在法院审理前保留现场原状,防止装修公司对完成进度不认可的情况发生。若李女士因情况紧急,需其他装修公司立刻接手,可选择在法院立案后申请证据保全,或在立案前进行保全证据公证,这些方法均能维护李女士合法权益。
整理 新报记者 张家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