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9 19:24:07来源:法律常识
2017年8月24日上午十时许,望谟县司法局到贵州甲丁律师事务所开展双随机行政执法检查,对律所律师业务的工作内容、工作程序以及律所财务管理进行了询问和了解,同时对律师事务所代理的案件手续进行了查阅,贵州甲丁事务所胡海涛律师对律所进行了介绍。
此行检查过程中,司法局的工作员苏姹、陆佳同志对律师在今后的工作中需要注意的细节等提出了以下几点建议和要求:
(一)进一步增强律师事务所的自律管理意识。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的要求进一步明确,自律性管理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律师事务所主任的管理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
(二)进一步明确律师事务所的管理责任。主任及合伙人应该承担的各项权利和义务得到有效落实,内部监督管理责任进一步强化,管理作用充分发挥。
(三)进一步加强律师事务所内部制度建设。律师事务所统一收案、收费、财务管理、分配、内部监督等各项制度进一步健全并得到全面落实,各项制度运作更加科学、规范、合理。
(四)进一步提高法律服务质量。律师服务质量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控制程序更加完善,对律师办案过程的动态监控力度不断加大,违法违纪行为受到严肃查处,律师队伍整体社会形象明显提高。
(五)在办理案件与接待当事人、接受当事人的委托的过程中,注意程序的合法性,加强律师队伍廉洁性建设,固树立了依法办事、严于自律、诚信执业的思想。
从加强教育、严格管理、完善监督、强化自律等多个基础环节入手,进一步提升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水平,努力把贵州甲丁律师事务所培养成为一支让党委、政府、群众信赖的法律服务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