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9 23:34:35来源: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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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汇点讯 兴化法院执行局前不久成功对一起涉案35亩的蟹塘开展强制腾让行动,为养殖户按期投放蟹苗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这是一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申请执行人钟某甲承包了安丰镇老圩乡某处蟹塘,但原承包人钟某乙、陈某某在承包期限到期后仍继续占有该蟹塘。原来,双方对蟹塘边板房、抽水机、船只、监控、增氧等附属设施的折现费用一直协商未果。
对水产养殖户来说,时间就是金钱,蟹苗一旦错过最佳投放期,损害的将是整整一年的收益。无奈之下,钟某甲一纸诉状将原承包人告上了法庭。安丰法庭收案后立即启动快审程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相关规定,判决钟某乙、陈某某立即让出蟹塘,不得妨碍原告钟某甲正常养殖。虽然有了判决,但因贴补费用一直未谈妥,两被告依然占据着蟹塘。眼看着再不投放蟹苗就要错过最佳投放期了,无奈之下,钟某甲只得继续寻求法院帮助。
前不久,钟某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当时疫情防控较为严峻,执行干警无法前往现场调查核实实际情况,而协助办理该案的法官助理黄杨也正在卡口执勤。
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为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黄杨在疫情防控休息期间当起了“电话调解员”,多次打电话给钟某乙、陈某某,向他们释法明理,并讲明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法律后果。
4月18日,疫情防控工作取得阶段性胜利,兴化法院线下执行行动也随之恢复。4月20日上午,做好前期准备工作的承办法官卢国祥率队来到了涉案蟹塘,开展强制腾让行动。腾让期间,卢国祥将双方当事人约到塘边的彩钢瓦房内,耐心细致的做起了调解工作。在仔细倾听了双方的诉求后,卢国祥打起了“亲情牌”,大家都是同一个村上的,抬头不见低头见,疫情期间,大家都不容易,不要因为这点附属设备影响了同村情谊。最终在卢国祥的“苦口婆心”下,双方握手言和,对附属设备折现费达成了一致意见。
看着手中的调解书,申请人钟某甲心中的大石头终于落了地,淳朴的脸上露出了欣慰的笑容。他说:“这下再也不用担心错过投放期了,下午就和老伴一起将蟹苗全部投放,期待着秋天能有个大丰收。”
兴化法院克服新冠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将力度、温度与速度贯穿于执行工作始终,用自己的辛苦指数换来了老百姓的幸福感与满意度。
通讯员 黄琦
编辑: 赵晓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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