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0 02:25:42来源:法律常识
本文浅析在没有立遗嘱和遗赠扶养协议等,还完债务还有遗产可供法定继承人继承的情况下,遗产是怎么分配的。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配偶、父母和子女;第二顺位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这里的父母子女等的范围比较广,举例说明,子女不仅包括婚生子女,还包括私生子、养子女等。配偶指现任丈夫或妻子。
同时有第一顺位继承人和第二顺位继承人的情况下,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第二顺位继承人不继承。举例而言,如果家里的长辈爷爷过世了,爷爷的父母已经过世的情况下,那么奶奶、爷爷的子女有权继承属于爷爷的那一份财产,一般而言是几个人均分。但是如果爷爷没有结婚,没有留下一儿半女,那么他的遗产才能由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即他的兄弟姐妹继承。
网上报道有一些独生子女不能独自继承父母留下的房屋等遗产的情况,可能是由以下几种原因导致的:第一,父或母过世时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还健在,那么父或母的遗产就有他们的一份,在他们过世时,遗产又有叔叔姑姑等长辈的一份,导致不能完全继承。解决方法就是父母立遗嘱,或者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立遗嘱说明他们过世后这份财产由该独生子女一人继承。第二,该份遗产本来就是上辈未分割清楚的遗产,需要确权再分割等。第三,该份遗产不足以偿还被继承人的欠款,父或母另外立有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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