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0 03:35:51来源:法律常识
2018年12月29日上午,根据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在全省开展“木兰有约”公益诉讼专题法治宣讲的总体部署,海兴县人民检察院牵头组织,联合县法院、河北海之光律师事务所,在县检察院举办了一场“木兰有约”专题法治宣讲。
此次宣讲活动由检察院、法院、律所三名讲师以访谈的形式,配合微电影、图片示例、视频报道等多媒体展示,多角度、全方位的解析公益诉讼的由来和检察公益诉讼的法律意义、社会意义。活动由县政法委常务副书记韩烽主持,县人大、政法委、宣传部、法院、公安局、司法局、税务局、国土局、财政局、环保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50余人参加。
韩烽副书记指出,“木兰有约”是一项具有河北特色的法治宣讲系列活动,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建设法治河北的具体举措。此次,海兴县“木兰有约”法治宣讲团为全县行政执法机关党员干部开展的公益诉讼专题法治宣讲,对提升全县党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增强全县党员干部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他指出,公益诉讼,是党中央十八届四中全会部署的重大改革任务,是化解民生难题、守护绿水青山、推动多赢共赢的有力举措,全县行政执法机关要以此次宣讲为契机,增强大局意识、服务意识、法治意识,为建设绿色、和谐、文明献县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