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0 12:14:14来源:法律常识
部分平台强行将出借人债权兑换成商城积分、声称“现在不打折,以后一分也不会给了”的恶劣行径,前所未有,再次拉低所谓“良性”清退的下限。正因此,我认为出借人有必要走一走法律手段,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注意,如果P2P平台已被公开宣布刑事立案,则不适用民事诉讼,如发现违法行为证据,向办案警方提交。
小易认为,起诉的流程并不难,难的是迈开起诉这一步。
前提条件
按照《民事诉讼法》,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具备以上条件,即可发起诉讼。
写起诉状
找到管辖法院(*),写起诉状。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时,应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按被告人数提交起诉状副本。起诉状写明以下内容:
(一)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标准的民事起诉状如下。
根据法律规定,原告(即起诉者)应当递交书面的起诉状。同时,为了方便当事人起诉,又作了例外规定,即原告书写起诉状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关于管辖法院*
关于P2P平台的民事诉讼,大多是属民间借贷纠纷,包括在合同纠纷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3条规定,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民间借贷属于合同的一种,所以对于民间借贷纠纷的管辖法院除了在被告住所地(就是欠钱人所在地)法院可起诉,还可以在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
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3条规定,
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在孙法胜起诉玖富,玖富二审上诉文书中,玖富方面在上诉时提到,
因合同纠纷发生的侵权,管辖法院依据合同确定。如果存在被上诉人主张的侵权行为,其发生原因也是因为上诉人和被上诉人之间履行《投资咨询及管理服务协议》引起的。本案应该由上诉人和被上诉人之间签订的《投资咨询及管理服务协议》约定的房山区人民法院管辖,原审法院适用法律错误。请求撤销原审裁定,将本案移送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审理。
然而,法院认为,
案涉《投资咨询及管理服务协议》虽分别约定由北京市房山区、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管辖,但被上诉人系基于侵权请求权而非合同请求权提起诉讼,且上述合同的主体、人数与本案诉讼主体并不相符,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该管辖约定不能约束合同外当事人,不能作为确定本案管辖权的依据。该案为侵权纠纷,依法应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这代表着,玖富一方的主张:因合同纠纷发生的侵权管辖法院依据合同确定;在侵权责任纠纷中不适用。在以往,出借人欲起诉P2P平台时,都会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3条规定的限制,需要跑到P2P平台注册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但该法律文书给了当前起诉平台的一个全新的视角:不用再去合同规定的法院了。
何为侵权责任纠纷
侵权纠纷是指因侵害他人的合法民事权益所发生的纠纷,如侵害物权、人身权、知识产权、继承权乃至于债权等。
《侵权责任法》规定,
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
在出借人与玖富的法律文书中,法院提及,
......,被上诉人系基于侵权请求权而非合同请求权提起诉讼,......
这里有债权请求权和合同请求权两个概念,请求权是指法律关系的一方主体请求另一方主体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而被上诉人基于侵权请求权发起诉讼,属于侵权责任纠纷。
仲裁
民事纠纷,三个解决办法:当事人协商解决,找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属于三者其一。
仲裁指纠纷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将纠纷提交专设机构审理,并作出对争议各方均有约束力的裁决的一种解决纠纷的制度和方式。仲裁机构仲裁的纠纷包括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
申请仲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有仲裁协议;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
2: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
简单来说,就是争议解决方式必须在合同中约定发生争议时的由某地区仲裁委员会审理。如果当事人之间没有仲裁条款的约定,则不能提交仲裁审理。
除此之外,《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26条规定:
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未对人民法院受理该案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
仲裁是一局裁决,经过双方选定的仲裁机构审理后只要做出裁决,立即生效,一方不履行裁决,另一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是,仲裁的程序相对复杂,且费用比较高,一个在法院审理只要几百元诉讼费的案件,到仲裁可能就要近万元受理费和处理费。
诉前财产保全
诉前保全,是指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由人民法院所采取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
诉前财产保全一概由申请人提出申请,并且提供担保。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申请人如不提供担保,人民法院驳回申请人在起诉前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
人民法院对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必须在接受申请后的48小时内作出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30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总结
按照现在大多数案例来看,若P2P平台虚设借贷标,实际借款人是平台本身的,出借人可主张P2P平台以欺诈的手段订立合同,行使合同撤销权;认为P2P平台在截留借款或还款的资金的,出借人可以对平台行使不当得利请求权、主张资金占用费或追究违约责任。当前,孙法胜与玖富一案给了新的角度,即基于侵权请求权向玖富发起诉讼,即使原告与被告存在合同关系,原告也有权选择以侵权案由提起诉讼,可以不受合同约定管辖范围限制,是可以效仿的。
但是,当前小易能够查询到的起诉情况仍旧寥寥,更有出借人向小易表示,北京法院对于P2P平台的诉讼,都是暂缓立案(该立案指诉讼行为立案登记)的。如此环境之下,能够成功起诉的人少,想必也能理解了。
但是,我仍旧建议一试,原因是<北京玖富普惠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孙法胜侵权责任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的出现。以侵权责任纠纷在当地起诉,得到了当地法院的支持,不知道这是属于特例,还是可以大规模效仿的。
法律是道德的底线,道德是法律的高标准。但现如今可以看到的是,P2P平台在清退过程中屡屡突破道德底线,且由于大多数人不懂法或是现实中有阻碍,更让P2P平台用所谓《债权转让协议》、《清退协议》诱导,通过转移责任来在法律上撇清干系。
看了比较多的法律文书,发现能够成功上诉的案例中有赢也有输。那为什么要尝试?不尝试走法律途径,就又少了能够维护自身权益的一条路。更何况,总有人要走在前面!
由于小易对本方面所知仍旧甚少,本文严谨准确方面尚有欠缺,还望能谅解。希望以上信息,能为想要起诉P2P平台的出借人做一些参考。有条件的人,建议去找专业律师咨询起诉事宜。
各位,一定要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