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0 16:20:32来源:法律常识
齐鲁网·闪电新闻5月11日讯 近日,聊城市公安局临清市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当场查获1起非法经营卷烟案,查获卷烟“南京(炫赫门)”707.9条,“芙蓉王 (硬)”2条,涉案价值126700元。
5月6日凌晨,临清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接群众举报,在临清南郊路口有一男子有非法运输、买卖卷烟的嫌疑。经侦大队民警同烟草专卖局稽查人员迅速前往核实,在该男子家中,当场成功查扣非法卷烟709.9条,其中“南京(炫赫门)”707.9条、“芙蓉王 (硬)”2条,涉案价值126700元。
经初步查明,自2019年以来,犯罪嫌疑人武某在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等许可证明的情况下,违反国家烟草专卖管理法律法规,通过微信联系、物流及快递发货的方式,多次从广西省东兴市烟贩处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购进南京(炫赫门)、芙蓉王 (硬)、中华(软)等多种品牌的香烟,后在以两条一件方式进行包装,通过快递发货,以明显低于市场零售的价格销售给他人,截止案发,非法经营数额己达30余万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武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闪电新闻记者 冯诗惠 报道
来源: 齐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