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找律师,对警察的处罚决定不服

时间:2022-12-10 16:23:02来源:法律常识

对处罚结果不满?穿警服的“律师”出庭应诉!| 警察蓝的规与制


在公安法制部门中,有这样一群人,面对的是对处罚结果不满的群众,而他们自己要作为“警界律师”出庭应诉。吴巍就是其中一员。2012年从华东政法大学毕业后,他加入了公安队伍,从派出所治安民警做起,2016年起任青浦公安分局法制支队民警,主要负责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做一行精一行,在法律的圈子里精耕多年,他对这个工作有了自己的理解。采访中,他反复提到:“既要严格执法,也要做好释法普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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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参加诉讼庭审200余起


从事法律工作的吴巍看起来并不严肃,一讲起工作,很快就打开了话匣子,侃侃而谈对工作的理解和感受。


吴巍工作的一个重头戏是作为分局诉讼代理人出庭应诉从事法制工作5年来,他参加诉讼庭审200余起。在法庭上,穿着公安制服的他,展现的是公安民警法律素养,维护的是公安机关执法权威。


对他而言,每一场庭审,都必须准备充分,不能掉以轻心。在法庭上,有时会遇到“突然袭击”。在一次开庭过程中,原告因与邻居发生矛盾心存不满,在将邻居家的玻璃窗砸碎后被公安机关处罚。庭审过程中,原告突然提出了一个此前从未提出过的观点,称自己敲碎玻璃窗属于正当防卫。吴巍想起了原告笔录中分明说自己是一气之下才敲碎玻璃窗,立马反驳: “你在笔录中说因为邻居不配合有关部门工作,物业也不解决,所以一气之下敲碎了对方玻璃窗,你的行为是出于发泄不满而非制止不法侵害继续实施。单从这点上看就已经不符合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虽然没有对正当防卫的观点作准备,但吴巍依然不慌不忙给出了回应。 “诉讼工作重在平时积累,如果对案件材料不熟悉,或者专业素养不扎实,法庭上就容易‘吃瘪’。”原告在听完吴巍的回应后,不再强调正当防卫这个观点。庭审旁听人员也对吴巍称赞道: “你对案件材料掌握得很细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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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仅要自己懂法,还要向群众普法


公安是执法机关,总是第一时间直面群众的矛盾纠纷,复议应诉岗位面临的多是对执法行为有异议的群众。在这种工作环境的锤炼下,吴巍慢慢琢磨出了一套准则:不仅要自己懂法,还要向群众普法。 “有时候,来咨询复议的人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哪里做得不对,总认为民警处罚错了。”面对这样的情况,吴巍认为,自己的工作不光要定分止争,还要向更多的人普及法律规范,让行政处罚起到教育警示作用。


面对前来咨询交通类处罚的群众,他总会通过监控视频还原事发经过,再耐心向群众解释问题出在哪里,应该怎么做。不知道错在何处的,弄明白了自己已经触犯法律,接下来也会更加注意;怀有侥幸心理不满处罚结果的,也心服口服。通过这种“摆事实、讲法律”的工作模式,不仅提升了执法效果,也实实在在给群众上了一节普法课。


吴巍算了一笔账,八成的群众在这种模式下选择了服法息诉。同样,面对民警执法瑕疵,他也不护短,而是认真查找问题,及时通报,并督促整改。在他的不断努力下,分局治安类、交通类执法质量始终保持高质量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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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一丝不苟,吴巍也挤出时间自我提升,先后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以及高级执法资格考试。在进博会安保工作期间,吴巍发挥自身优势,与同事一起调研并汇编形成《上海市公安局青浦分局法律服务手册》,为各执法办案单位提供强有力的法制支撑。


去年,在上海公安法制青年条线大比武中,他脱颖而出,成为十佳。工作负责专业,积极进取,这位警界“律师”用自己的言行彰显了法制青年民警的别样风采


记者 | 翟梦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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