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23 20:55:06来源:法律常识
据江苏公共·新闻频道《法治在线》报道:2019年7月一天晚上,常州溧阳发生一起严重的交通事故,导致一死两伤。醉酒驾驶的男子周某在逃走后被警方抓获。近日,溧阳市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
监控画面显示,当晚9点多,在溧阳市花园路,一辆面包车忽然撞上了相对方向推手推车逆行的老人,然后直接窜到马路对面,将一名躲闪不及的女子撞飞,再撞上一辆摩托车。撞人后面包车并没有停留,而是将摩托车和摩托车驾驶员一起向前推行了几百米。
常州溧阳市公安交警大队城区一中队副中队长葛枫介绍,第一个被撞的老太受伤不严重;第二个被撞的女性行人受伤看起来比较严重;第三个骑摩托车的男子被撞击后,趴在面包车,被面包车带出去大概两三百米。
随后驾驶员周某逃离现场。接警后,溧阳市公安交警大队城区一中队迅速赶到现场处置,并连夜追查驾驶员周某。
第二天的凌晨两点多,警方对周某进行盘查,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依旧高达143毫克,达到了醉酒标准。
据查,当晚周某在饭店喝了不少酒,并执意醉酒驾车上路,警方认定周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经过审理法院认为,被告人周某在醉驾撞到一人后,未采取制动措施,反而加速继续行驶,在撞到二人的情况下仍不停车,其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法院据此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周某有期徒刑十年。
目前周某已经提起上诉。
江苏台/黄元 溧阳台/孙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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