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0 16:44:22来源:法律常识
在2019年2月,北京西城区人民法院公布的一份数据中,继承纠纷中60%是遗嘱纠纷,而自书遗嘱20%都不被认定为无效。
现在很多老人都不太避讳立遗嘱的事情,毕竟一份好的遗嘱可以有效的规避家庭纠纷。
那如何自书一份有效的遗嘱呢?
三个关键词:
形式规范
用词准确
合法合规
第一个:书写要规范
继承法 第十七条 遗嘱的形式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继承法里明确规定了,自书遗嘱要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所以自书遗嘱中必须要保证是自己亲笔书写的,不但要亲笔签字按捺手印,还要注明年月日,一般来讲,遗嘱第一份写立遗嘱人的自身信息,第二部分写财产状况,第三部分写遗产如何分配。第四部分写明一些继承条件,遗嘱执行等备注信息,最后再签字按手印。
第二个 要注意用词准确
最容易出现的问题是关于继承这个词的用法,准确的说法应该是某某财产说交给谁来继承,而不能说交给谁来处理,来处分,来安排等等
还有就是财产要明确,不能说我住的房子的东屋,西屋,我在柜子里的钱这些不明确的词语,应该明确的说明房屋的地址、面积、房产证号、所享有的份额等。
还有就是尽量避免口头用于,尽量采用法律用语。
第三 要合法合规
首先,遗嘱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受威胁、被欺诈、或者意识不清晰的情况下立的遗嘱都是无效的遗嘱。
其次、遗嘱只能给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的人
第十条 继承人范围及继承顺序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那比如说爷爷给孙子,就不能立遗嘱,应该采用遗赠的方式。
再者,要注意处分的是自己的财产
第三条 遗产范围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处分他人财产的行为就是无效的。
比如说丈夫把自己妻子那份财产也处分行不行,显然不行,即便夫妻意思一致,也应该各立一份遗嘱。
还有就是要注意保留胎儿和无劳动能力、我生活涞源人的份额。
第十九条 特留份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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