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0 21:00:48来源:法律常识
近日,东莞市司法局联合东莞市台港澳事务局、东莞市商务局、东莞市国资委、东莞市贸促会、东莞市律师协会印发通知,成立了东莞市涉外律师服务团,发挥法律专业优势,为全市涉外企业提供公益法律服务。
涉外律师服务团由45名政治素质高、执业经验丰富、业务能力强的专业律师组成,由东莞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广东赋诚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张旭东律师担任团长。
在接下来三年的任期里,他们将为全市涉外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法律培训和普法教育,为涉外企业提供网络和数据化法律服务,定期组织开展法治体检活动,参与涉外企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适时发布涉外企业法律风险白皮书,编辑、发布境外投资法律指引,帮助和引导涉外企业自觉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降低企业法律风险,促进涉外企业依法、规范经营,提高国际贸易竞争力。
据了解,成立涉外律师服务团,是东莞市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会议精神,深度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为东莞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实有力法治保障的一项举措,是推动律师服务东莞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全方位对外开放,进一步做好东莞涉外企业法律服务工作的实质需要。
为促进东莞涉外法律服务发展,近年来,东莞市司法局积极为律师涉外法律服务搭建平台,包括组织市律协与香港律师会、澳门律师公会签署合作框架协议,与东莞市国际商会签署合作框架协议,与市台港澳事务局、市商务局、市国资委、市贸促会签署双边合作备忘录,探索推动国际商事法律服务机制,为东莞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为东莞企业“走出去”提供法律服务支撑。涉外律师服务团是几家单位进一步合力推进东莞涉外法律服务的重要抓手。
下一步,东莞市司法局、市台港澳事务局、市商务局、市国资委、市贸促会将会同市律师协会加强对律师服务团的监督和指导,提高律师服务团服务涉外企业的能力和意识,为律师服务团开展工作提供必要条件和支持,在高质量服务企业涉外业务的同时,促进东莞涉外法律服务业发展。
【记者】李玲玉
【作者】 李玲玉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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