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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9-23 22:39:07来源:法律常识

来源:云南法制报

从取消律考到司考"谢幕",再到法考"接棒"——一字之变看法治人才选拔


“律师资格考试为两天,包括法理、诉讼法、刑民法、律师实务4个部分。当时考试的重点是立法、司法、执法的基础理论和实际,还是挺难考的。”云南律师吉志强清楚地记得1988年9月参加第二次全国律师资格统一考试的情景。

14年后,2002年,全国律师资格统一考试取消,首次实行国家司法考试。

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谢幕”,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接棒”。

从“律考”到“司考”再到“法考”,法律职业从业者的“门槛考试”从考试名称到考试内容都发生了变化,这,既折射出我国法律职业从业者紧跟时代需求、不断完善自身的变迁,同时也是法治云南建设的注脚。

吉志强,参加并通过第二次

全国律师资格统一考试

律考:规范法律职业从业者考试

1956年,国务院正式批准司法部提出的《关于建立律师工作的请示报告》。同年6月,全国共建立800多个法律顾问处,有专职律师2500多人。

1979年,是改革开放的第一年。为建设我国的法制体系,同年9月司法部恢复重建。12月,司法部出台《关于律师工作的通知》,律师制度就此恢复。

1980年8月26日,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律师暂行条例》,我国第一次使用一部法规来规范律师的职业行为,规范律师的组织,通过维护社会主义法律秩序为社会主义制度服务。

吉志强1955年出生于云南,1984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系,参加并通过第二次全国律师资格统一考试。目前就职于云南恒鑫律师事务所。

“当时全国从事律师工作的人并不多,这些人并不能完全适应社会发展和改革需要。为吸收人才,扩大专职律师队伍,司法部于1986年9月在全国举办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次法律职业从业者考试,即全国律师资格统一考试,并决定自此起,每两年招考一次。”吉志强回忆说。

1986年之前,是国家司法工作恢复初期,并不具备举行大规模考试的条件,受历史条件的限制,律师资格主要通过考核授予制度予以认证。

由于各地的考核尺度差异较大,各地律师行业准入的条件不一,因此律师队伍质量参差不齐。

在这一背景下,通过规范的考试来选拔专业法律人才势在必行,全国律师资格统一考试应运而生。

1986年9月27日至28日,我国举办了首次全国律师资格统一考试。据统计,当年共有2.9万人报名参考,有1134人成绩合格取得律师资格。

“当年,我的工作性质不具备参加首次全国律师资格统一考试的条件,因此没能参加首次考试。两年后,1988年9月,第二次全国律师资格统一考试举行,这是第一次面向社会各界人群的考试,扩大了报考的范围,我报名参加并成功通过考试。”吉志强说,第二次考试的通过率依旧不高。

“当时,我了解到首次全国律师资格统一考试的通过率并不高,我又是第一次参加,所以对能否通过考试并没有把握。”吉志强回忆说,考卷下发后,很多考生感叹试题涉及面广、内容深,尤其是国际公法、私法方面的内容,从来没有接触过。那时,国家只颁布了刑法、刑事诉讼法和民法通则。考题中关于经济法和民事诉讼法方面的内容,都需要考生依据所学的法学基础理论知识进行判定后作答,这也是考试的难点所在。尽管如此,没有一个考生临阵撤退,全部人都坚持考到最后。

很多当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统一考试的人员,在今天已成为法律界的优秀人才,有的是资深法官、检察官,有的是资深律师,有的是法学家和优秀教师。

“我怀念30年前的这场考试,因为这是一次法律界‘不拘一格降人才’的遴选。这也是一次肩负使命、砥砺前行的启航,更是法律人一生事业的开端。”吉志强颇有感触地说。

李承蔚,参加并通过2002年

首次国家统一司法考试

司考:推动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

从1986年到2001年,历经15年的改革发展,报考全国律师资格统一考试的人数累计超过20万人,该考试已成为一项在我国社会生活中具有重要影响的国家级考试。

也正是这一年,法律职业从业者考试又迈出了历史性的一步。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联合发布公告,明确2001年度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律师资格考试均不再单独举行,而是合并纳入2002年实施的国家统一司法考试。

从此,“律考”退出历史舞台。2002年3月,国家统一司法考试首考如期而至,全国共有36万人参加,报考人数再创新高。

李承蔚参加并通过了2002年首次国家统一司法考试,目前就职于上海市海华永泰(昆明)律师事务所。李承蔚告诉记者,2002年参加“司考”时,他废寝忘食地复习了3个月,因为是第一年启动“司考”,市面上没有可以借鉴的复习资料和试题,所有的参考资料都是之前“律考”的,所以走“捷径”复习是不可能的,惟一的办法就是踏踏实实地把所有法律书籍全部看一遍,往年的试卷全部做一遍。最终,李承蔚以高分通过了首次“司考”。

“‘司考’考察的是一个个的知识点,而面对案件时,你的知识储备必须是一个体系,这个体系不仅包括法律条文和司法解释,还有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商业规则、交易习惯甚至是证券、会计、房地产等各行各业的专业知识。”李承蔚说,从业以来,当年备战“司考”时的吃苦耐劳精神一直推动着他不断提升业务能力,更加专业地服务当事人。

“律考”“谢幕”,“司考”“接棒”,这既标志着法律人职业化建设开始迈向更为专业化、统一化的发展之路,同时也为我省推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发展打下了基础。

李晓萍,参加并通过2018年首次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法考:突出人才选拔高素质专业化

  2018年,在新一轮改革的驱动下,国家统一司法考试退出舞台,首次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上场。

从“司考”到“法考”,一字之变中蕴含着一系列变化。

在考试形式上,由统一的纸笔考试改为客观题“机考”,主观题纸笔考;卷式结构上,由以往的四卷改为三卷,即客观题两卷、主观题一卷,且只有通过客观题考试的考生才可以参加当年的主观题考试,客观题考试合格成绩在连续的二个考试年度内有效。

记者了解到,“法考”与“司考”相比,在考试内容上增加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着重考查宪法法律知识、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以案例分析、法律方法检验考生在法律适用和事实认定等方面的法治实践水平,加大了法律职业伦理的考查力度,使法律职业道德成为法律职业从业者准入的重要条件。

根据规定,参加“法考”的考生必须具备系统的法律知识学习背景或法律实践工作经历。同时,应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范围,由原来的4类职业扩展到9类职业,将初次担任法律类仲裁员以及行政机关中初次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法律顾问的公务员纳入到应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范围。

李晓萍所学专业是法学(纪检监察方向),她参加并通过了2018年首次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今年8月,她拿到了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证书。

“‘法考’更强调对‘用法’的考核,不提倡通过死记硬背突击应试,更加看重考生对法条的分析理解能力,考察考生的法律思维能力以及对案件的分析能力,考生要学会融会贯通,学会在一个大的知识框架内有联系地看待问题,而不是孤立地去抓一个个的知识点。”李晓萍说,除此之外,“法考”还着重考查考生在法律适用和事实认定等方面的法治实践水平,而这些实操技能,难以通过学习法律书籍获得并提高,这也说明“法考”的难度比“律考”“司考”有所提升。

复习备考、一次通过、如约拿证……收获的背后,是李晓萍苦行僧般的坚持与自律。“备考期间,我放弃了娱乐项目,把‘看书、听课、做题、答疑’4个环节设计进每一天的学习中,争分夺秒抓紧复习。”最终,她顺利通过考试。

从“律考”到“司考”再到“法考”,考试从最初的扩充队伍到如今的选拔精英人才,内容从理论为主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伴随着考试制度的每一次改革,中国法律人职业资格考试制度不断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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