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23 23:08:07来源:法律常识
大河报·豫视频记者 杨光
5月31日,郑州市民刘女士通过“大河报·有事就找邻妹妹”平台求助称,自己6岁的儿子在花园路纬五路附近金融广场玩耍时,一石雕突然掉落,将孩子砸伤,万幸孩子反应迅速,进行了躲闪,未造成严重后果,仅脚踝受伤。
6月1日上午,记者跟随刘女士来到事发地,石雕位于广场的一处喷泉池边,池内没有水,掉落的石雕还在池内,地砖被砸出一个坑洞。据附近保安介绍,这座喷泉建成2年多,但一直没有投入使用,这附近有多所学校,不少孩子放学后会在这里玩耍。
在池边还有三座造型相同的石雕,其中一座也已经松动,徒手就能够推动,摇摇晃晃,存在安全隐患。
刘女士称,当日下午6点左右,儿子和同学放学后,跳进这个空水池里玩耍,石雕突然掉落,幸好孩子躲闪及时,才没造成严重后果,但脚踝依然受伤,送医检查后,医生诊断为软组织肿胀。
“想想真是后怕,幸亏躲闪了只是砸到脚,如果砸到其他部位,后果不堪设想”刘女士称,事发后,自己联系了市政部门和金融广场物业,但对方均表示,这里不归他们管理。刘女士表示,希望相关部门能够重视,尽快将安全隐患消除。同时,作为家长,以后也会加强对孩子的看护。
记者联系到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街道办事处,一名陈姓工作人员称,对该情况还不知情,会联系社区尽快核实。
当日中午,花园路街道办事处省银行社区书记李科来到现场,并向家长承诺,今天就会联系施工方进行整改。“首先先把它加固或者把石雕拆除,把隐患消除,同时设置警示牌,避免群众来这里玩的时候出现安全事故”。
通过梳理发现,近年来,不少地区都出现孩子玩耍时被雕塑砸伤的情况。2017年10月,广东佛山一11岁男孩,因攀爬小区内石雕时发生意外,腿部严重受伤。2018年6月,江苏南通一6岁男孩攀爬水池时,被滚落的雕塑砸中右腿受伤严重。2018年10月,浙江义乌一7岁的男孩在商场当中攀爬雕塑,被雕塑砸中身亡。
专家表示,虽然公共场所一般会设置警示标识或安全提示,但由于未成年人的特殊性,其对潜在危险的识别和防范能力是有限的。这不仅要求公共场所管理者,要进一步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加强对危险性设施的检修维护力度,同时针对儿童,应当设置更加醒目、更具针对性的警示标志。
同时,家长在日常的家庭教育中,应注重对孩子的安全教育,不要让孩子脱离视线或看管,最大限度预防未成年人人身损害事故的发生。
来源:大河报·豫视频 编辑:刘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