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1 04:44:42来源:法律常识
上海一中学九年级学生的邵同学遭受同班同学校园暴力而选择跳楼轻生,所幸被及时治疗保住了生命。而据家长所描述的情况来看,邵同学在学校被三名同班同学在精神上折磨和行为上孤立,言语上诽谤、造谣、辱骂“快去死....你怎么还不去死”,导致邵同学内心遭受了极大的创伤,不堪侮辱而选择结束自己的生命来结束这一局面。
邵同学以结束自己生命的方式这一最极端的方式让父母和公众意识到自己长期的遭遇,在现实生活中,校园暴力除了殴打等身体暴力能够产生物理上的伤害,还有言语辱骂、拉帮结派孤立等心理上的欺凌,而这些极具隐蔽性,父母往往无法感知到。
首先,主动与孩子沟通,发现了孩子有类似遭遇,立马与学校召开沟通,并准备录音、录像设备,随时记录。腾出时间观察孩子上下学情况,并为孩子预约心理疏导。
若学校无处理办法,在申请教育部门、公安介入的同时,暂时停止孩子入学或者申请转学。
上述办法无效情况下,在掌握相关证据之后,联系媒体或者在自媒体平台曝光。但是应当注意一开始要避免矛盾激化、粗暴解决问题。
法律赋予了未成年父母保护孩子的权利,“《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发现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受到侵害、疑似受到侵害或者其他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应当及时了解情况并采取保护措施;情况严重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民政、教育等部门报告。”
每个孩子都是一个家庭和祖国未来的希望,孩子在青春期时容易受到各种各样环境的影响与侵扰,每位家长都应该给孩子树立一个原则“自己不欺凌他人,在他人欺凌自己的时候应当勇于反抗,对校园霸凌说不”。希望每位青少年都能茁壮成长,成为国家的栋梁之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