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被打找律师,怀孕被打找律师有用吗

时间:2022-12-11 05:12:26来源:法律常识

法眼看剧丨看《女士的法则》男子打伤骚扰女友者是正当防卫还是要担法律责任?


正在热播的《女士的法则》讲述了两个秉承着不同理念的女律师许婕、陈染,如何在办理一件件法律援助案件过程中逐渐相知,彼此信任,为委托人排忧解难的故事。

剧情开始就演绎了女性在生活、工作中可能会遇到的困境,公共场合遇到性骚扰怎么办?怀孕被用人单位“找茬”辞退如何维权?


男子打伤骚扰女友者是正当防卫还是要担法律责任吗?.MP3音频:00:0007:46


1

男子打伤骚扰女友者,

要担法律责任吗?

法眼看剧丨看《女士的法则》男子打伤骚扰女友者是正当防卫还是要担法律责任?


剧情回顾

混混甲:美女一个人啊?

混混乙:你说一个人多无聊,要不咱们出去换个地儿?哥哥陪你好不好?

女子:干什么?!

混混甲:妹妹别那么小气。

混混乙:就是……

男子赶来直接将两个混混打倒。

女子:别打了别打了。

混混甲:这小子打人,把我朋友给打伤了,是这个女的专门来讹我们钱的,我们不给他们就打我们。

男子:是他们两个动手动脚对我女朋友,我才动手的。

看剧有疑

剧中,在酒吧喝酒的两名男子搭讪一位年轻女子,言语和动作很不尊重,正在他们纠缠女子之时,女子的男朋友赶到,及时制止,并出手殴打两名男子,将一人打倒在地。警察到场后,双方各执一词。两男子的行为性质是什么?女子男朋友要为自己打伤对方承担法律责任吗?


法官释理


女性在公共场所被搭讪,不仅是影视剧中的常见桥段,也是生活中时有发生的情形,到底哪些行为不属于正常搭讪,可以被认定为性骚扰呢?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其中,言语性骚扰是生活中最常见的,开黄腔、讲黄笑话、用下流语言挑逗和暗示等等。

剧中,这两名男子要求女子陪酒,在女子表现出强烈反感之后,他们依然不依不饶,甚至动手动脚,这属于典型的性骚扰行为。

现实生活中,如果女性遭到性骚扰,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行为人承担责任,这个并不要求一定要造成严重的损害后果。无明显损害后果,可请求法院判令行为人停止侵害、赔礼道歉,如果造成明显精神上或身体上的伤害,可要求行为人赔偿相应的损失。

而关于男子是否应承担法律责任,剧中,警察问酒吧老板谁先动的手?老板说,有监控录像。可见,谁先动手,以及动手原因,会直接影响女子的男朋友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如果是性骚扰在先,那女子的男友视情形就可能构成正当防卫。近年来,保护正当防卫者和见义勇为者的合法权益,“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法治理念日益深入人心。公众的理念也要转变,“伤人者必须要受到处罚,被伤者就是有理”的认识并不总是成立,要针对不同情形区别对待。


2

怀孕女职工被用人单位“找茬”辞退,

应该怎么办?

法眼看剧丨看《女士的法则》男子打伤骚扰女友者是正当防卫还是要担法律责任?


剧情回顾

方律师:“好货到”(公司名)愿意支付给郑妍30万元,条件是郑妍办理离职手续并签署一份保密协议。

陈染:你们证明的都是**酱油为什么会自愿退出平台?而劳动仲裁的争议点是好货到为什么要开除你?这是两个方向,两码事.

郑妍:我唯一的要求就是回到我原来的工作岗位,他们不能因为我怀孕了,就找个理由开除我,我需要这份工作。


法眼看剧丨看《女士的法则》男子打伤骚扰女友者是正当防卫还是要担法律责任?


看剧有疑

剧中,好货到公司因员工郑妍怀孕,用所谓的“渎职、工作存在过失”等莫须有的理由,要求郑妍离职,承诺给她的和解金比怀孕职工离职赔偿金高一些,如果不离职,就要调整岗位,让她去做地面推广。怀孕女职工遭遇用人单位“找茬”辞退的情况,应该怎么办?


法眼看剧丨看《女士的法则》男子打伤骚扰女友者是正当防卫还是要担法律责任?


法官释理


一些公司认为女职工怀孕后又要产检,又要休产假,还有哺乳期,增加了公司的用人成本,所以就找一些莫须有的理由,想方设法将女员工辞退。其实依据我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用人单位无故辞退怀孕女职工,需要向劳动者支付2倍的经济补偿金作为赔偿。而工作年限越长,经济赔偿金要给得越多。

不管是直接辞退,还是以孕期女职工无法胜任原岗位工作而调岗、降薪等方式“逼迫”女职工主动辞职,都是法律不允许的。

提醒各位女性职工,如果在孕期、产期、哺乳期遭到无故解聘的,要勇敢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也要提醒用人单位,在考虑经济效益的同时,也应当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找茬”辞退怀孕女职工的行为,不仅违法,也不利于培养良好的企业文化。


法眼提示


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情节严重,将被追究刑事责任。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来源:中国之声

供稿:北京门头沟法院

编辑:周梦珠 姚日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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