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1 10:01:23来源:法律常识
很多时候大家在遇到债务纠纷会遇到这样的疑问,别人欠我钱,我去起诉对方给的律师费用为什么要自己出?大家理所应当的会认为是对方给自己造成了麻烦,然后就应该对方来承担这笔费用,关于这个问题具体情况是怎样的呢?下面小编就来给大家讲一下这个问题。
债务纠纷起诉的律师费谁出
依据我国诉讼费用交纳的规定,债务纠纷提起民事诉讼的,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但委托律师诉讼的律师服务费用,由委托人自己承担。
看了这个规定大家很可能不解,自己被别人坑了为啥还要自己出一堆钱请律师去帮忙处理,那不是横竖都是自己吃亏么,谁还愿意借钱给别人呢?关于这块法律的解释是:
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第三十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改变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的,应当相应变更第一审人民法院对诉讼费用负担的决定。
第三十一条 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当然律师费也不完全是由自己承担,有一种情况除外,那就是在借条或者合同上面有明确约定律师费用由败诉方承担,这种情况只要律师费在合理的情况下,是可以要求对方承担律师费用的。